党员考核制度

时间:2022-05-01 23:51:36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党员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党员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使他们成长为社会主义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我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准绳,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试行)。

二、考核总则

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第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不得无故不参加各级党组织举办的任何党内活动,参加支部大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第四,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

第五,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第六,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系学生树立榜样。

第七,学生党员要经常了解所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入党动机。

第八,学生党员应定期向学生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

第九,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生党员,应主动到党支部汇报情况,党支部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不主动汇报的,一经发现,仍无端推托责任的则从严处分。

第十,所有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包括故意和过失)均应向院学生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如实说明情况,并作出深刻检讨。

第十一,学生党员若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将当其进行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根据党章第七章相关规定酌情给予相应地党内处分。

第十二,学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考核细则

(一)学习方面(总分20分)

1、理论学习(5分)

学生党员应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重要决议,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党性修养。每位党员必须按时认真参加所属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按学院或支部要求及时上交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

评议等级:

优秀(4-5分):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扎实,关心国家大事,能很好地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的内容深刻,是学习的表率。

良好(2-3分):理论知识较扎实,关心国家大事,能利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的内容较深刻。

一般(1分):理论知识一般,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的内容一般。

不合格(0分):理论知识不扎实,学习心得或思想汇报的内容空洞。 本项先由各位党员结合本身的情况自评,然后再由所在支部支委评定,最后评定分数为两个分数的平均分。

2、专业学习(15分)

学生党员应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刻苦,勤于钻研,成为学习的模范,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学业成绩应达到中等以上水平,没有不及格、补考现象。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工作和各类学习竞赛活动。

基础分: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折合成绩点并保留三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基础分=

加分项目: 考试成绩-5010

(1)本学期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名列年级专业前10%加5分;前10—20%加4分;前20—30%加3分;前30—40%加2分;前40—50%加1分;超过50%加0分。

(2)英语过四级加3分;过六级加5分(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3)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加2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3分,通过计算机三级考试加5分(以最高分加,不累加)。

(4)通过国家英语口语考试者加4分。

扣分项目:

(1)每补考一科扣2分,若公共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不及格的每科扣3分。补考2科及2科以上的学习考核成绩为0分。

(2)每重修一科扣4分,重修2科及2科以上的学习考核成绩为0分(在重修学期予以扣除)。

(3)考试作弊者学习方面的总考核成绩为0分。

(4)无故旷考一门课程扣10分。

(二)服务群众(总分20分)

1、群众评议(10分)

学生党员应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同学当中,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了解同学的要求和愿望,关心他们的生活,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对他们中的错误倾向和不良风气进行帮助教育,对于各种矛盾要及时疏导,妥善处理。对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批评教育,扶正压邪,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群众评议等级:

优秀(9-10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集体,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

良好(6-8分):能为人民服务,关心集体。

一般(1-5分):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关心集体不够。

不合格(0分):服务意思差,不关心班集体。

本项先由各位党员结合自身的情况自评,然后再由所在支部支委评定,最后评定分数为两个分数的平均分。

2、担任职务情况(10分)

愿意为同学服务,愿意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或志愿者服务工作。在团委学生会、社团、协会、班级等不同组织团体身兼数职者,加最高分后其他职务各加1分;在同一组织团体身兼数职者只加最高分。

任职情况:

(1)班级干部

担任班级干部的学生党员应具备很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配合本班班、团干部开展班级、团支部建设,积极献计献策,并主动参加班、团活动,为本班创建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做出积极贡献。

担任职务按等级加分,所有的学生党员干部由班级同学民-主评分分为三个等级(与期末计算综合分时干部分等级是一致的),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宿舍舍长加1分。若是新担任的班级干部则统一加2分。

(2)学校及学院干部

担任学院干部的学生党员应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断地提高在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出表率的作用。

担任职务加分:校(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协会会长、支部书记与副书记加7分;校(院)学生会部门干部、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部门干部、党支部部门干部、社团干部、协会干部及先锋连连长、副连长、指导员加5分;班级班助加4分;校(院)学生会干事、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部门委员、党支部部门委员、社团及协会干事加2分;先锋连排长、副排长加3.5 分,队长、副队长、各部门部长加3分,各部门成员加 2分,班级负责人加1分。

注: 1.以上任职均是在上学年方有效。

(三)党务工作考核(总分35分)

1、培养人工作(20分):

学生党员应服从党组织的安排,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应本着对组织负责,对被培养人负责的态度,做好被培养人的教育工作,每两个月至少谈话一次,并有谈话记录,如实向支部大会介绍情况,确保新党员的质量。缺谈话记录的扣3分,未担任培养人工作的,此项不计分。

评定等级:

优秀(15-20分):能主动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并能对积极分子的成长和发展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良好(10-15分):基本能完成入党联系工作,表现良好。

一般(0-10分):工作拖沓,不能很好地联系培养对象,对培养对象了解

不够。

本项先由各位党员结合自身的情况自评,然后再由所在的入党联系人小组组长评定,最后评定分数为两个分数的平均分。

2、党支部常务工作(15分):

每位学生党员都应该参加支部的工作,当接到分配的工作任务后,应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完成工作的同时不断地熟悉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地掌握各项党务工作,提高党务工作的能力。

评定等级:

优秀(10-15分):能主动做好党支部所交给各项任务,责任性强。 良好(6-9分):做好党支部所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良好。

一般(0-5分):责任性不强,工作拖沓,不能很好地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

本项考核由各支部支委组织进行。

(四)纪律考核(总分10分)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纪律,受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受警告处分的扣8分;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此项不计分,并且还会根据党章的规定对违纪的党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及学院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1、支部会议的参加情况(5分):

优秀(4-5分):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纪律良好,发言积极,内容具有建设性。

良好(2-3分):按时参加支部会议,有纪律,能适时发表自己的言论。 一般(0-1分):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纪律差,发言不积极。

参加党支部会议出勤考核: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扣1.5分。

党支部会议的考勤由各党支部纪检部进行考查登记与评定。

注:考核时间为上个学年。

2、学院党委、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参加情况(5分):

优秀(4-5分):按时参加活动,纪律良好,表现积极。

良好(2-3分):按时参加活动,有纪律,表现良好。

一般(0-1分):按时参加活动,纪律差,表现不积极。

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考核: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1.5分;无故缺席扣2分。学院党委组织的活动考勤由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纪检部进行考查登记。

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考核: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扣1.5分。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考勤由党支部纪检部进行考查登记与评定。

注:考核时间为上个学年。

(五)社会实践考核(总分5分)

学生党员应做到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多为社会做贡献,增加个人的社会阅历,提高自身的社会工作能力。学生党员每参加一次实践活动的可以获得2分,每学期参加实践活动2次以上的获得5分,未参加实践活动的扣2分,此项最高分为5分。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上个学年,若实践时间不在此范围内则无效,即不计分。

学生党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各党支部应做好登记工作,以便作为考核的依据。

(六)获奖项目附加分(总分10分)

1.学生党员在参加各类活动、竞赛,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应享有如下加分:

参加院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4、3、2、1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例如院级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则统一加2分。

参加校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7、6、5、4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例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等)则统一加5分。

参加区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9、8、7、6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则统一加7分。

参加国家级各类活动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包括集体项目)、优胜奖(优秀奖)者,分别加10、9、8、7分;若所获荣誉称号无等级区分统一加9分。

注:若同时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则加最高分后其他获奖项目各加1分;以上获奖均是在上个学年方有效。

2.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加分如下:

中信大锰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加8、6、4分;国家奖学金加10分;宝钢教育奖学金加9分;广西大学校长奖学金加9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加8分;华劲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加6、4、2分;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加4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加4分;马君武校长及夫人马周素芳奖学金加3分;台湾马君武博士奖学金加3分;校级优秀奖学金加3分;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加2分;获助学金或助困类奖学金且加权分在80分以上者加2分。

注:各类奖学金附加分加最高分后其他获奖项目各加1分;以上获奖均是在上个学年获得方有效。

四、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学生党员管理委员会、各学生党支部支委组成。

2、考核评议分采用100分制。 支部评定由各支部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其中,部分考核项为分等级进行的,考核时采用平均分制,即参评人员对某党员的某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加和后取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即为该党员此项考核内容的考核成绩。

3、对各项评议的分数进行加和,得出该党员的最后得分,其中累计总分<65为不合格。

4、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照党章的要求对此类党员进行处理。

5、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6、学生预备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制度

1、每学年度进行两次考核,分上下学期进行,两次考核均被评为“优秀”者,由院党委予以公开表彰,颁发奖状和奖品;

2、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预备党员给予延长预备期的处理,严重者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由支部上报党管会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本人须在支部大会上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对于连续两

次被评为“不合格”者,预备党员者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处理。

3、预备党员若在预备期内挂科或是重修则在补考通过或是重修通过后才能转正。

4、补考3科及以上、重修2科及以上者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5、有违反政治纪律和考试舞弊、或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为不合格。

六、考核时间

学生党员的考核工作在每年的四月和十月进行,择时公布考核结果。

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所有。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党员考核制度2016-04-24 15:28 | #2楼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员目标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管理的有效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管理的内容

(一)政治学习及业务技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积极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争做标准作风的表率。(10分)

(二)组织生活

3、按时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集体活动。(10分)

4、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党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0分)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无违法违纪行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8分)

(四)遵守规章制度

6、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当职工满意的党员。(5分)

(五)服从组织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4分)

8、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踊跃参加并圆满完成支部和车间交给的各项任务。(4分)

(六)做好本职工作

9、积极投身到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10分)

(七)联系职工

10、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职工意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5分)

11、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5分)

(八)党员作用发挥

12、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时时处处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做群众的表率。(10分)

(九)团结互助

13、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搞好同志之间的团结,不做破坏团结、有碍稳定的事。(4分)

(十一)缴纳党费

14、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10分)

二、考核时间和方式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形式,按照自评、互评、支部评议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凡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被支部审定为优秀的党员,方可参加上级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凡考核得分在69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党支部

2012年2月10日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2016-04-24 9:34 | #3楼

为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为民-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据《党章》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支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支部在职在岗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年度考核总分100分)

(一)参加组织活动(35分)

1、党员大会(15分)

全勤出席大会的得满分。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会议的不得分。

2、集中学习(15分)

全勤参加学习的得满分。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扣1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学习的不得分。

学习笔记满100页者得满分,每缺一页扣0.1分。 参加企业文化考试,每一次不及格的扣5分,扣完为止。

3、党员活动(5分)

年度提交合理化建议4条打满分,每多一条附加1分,每少一条扣1分。

1

积极参加支部其它活动或党小组组织的活动得满分,由支部确定每年不少于1日参加义务劳动。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的,每次扣2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23分)

4、完成任务(15分)

年度公开承诺书某一款未兑现的扣5分,扣完为止。

按时完成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的工作的得满分。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对上级组织及支部、公司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恶意抵触并有消极影响的每次扣5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5、岗位职责(8分)

按工作分工进行考核。无职党员按设岗定责原则设定的相应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相应工作未到位的每项扣3分。

(三)、遵纪守法(26分)

6、党风党纪(12分)

年度累计出勤达规定最低标准者得满分;未达规定最低标准者不得分。

年度无较大“三违”情形,无其他不良记录得满分;有一例较大“三违”的,扣5分,扣完为止。出现一例违纪违法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 2

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

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及受到公、检、法等部门警告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及相关政策的,本项不得分。

7、交纳党费(8分)

根据支部要求按时交纳党费的得满分。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扣2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8、执行制度(6分)

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得满分。违反一次扣2分。

(四)维护党员形象(16分)

9、模范带头作用(8分)

由全体党员、职工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分“好和一般”两档,评分标准分别为8分及0分。

10、社会公德(8分)

帮扶工作及时到位,有具体事实,可得5分。

遵守社会公德,职工中口碑良好的得满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3分;搞封建迷信活动扣3分;参与重大封建迷信活动的,此项不得分。未尽赡养义务的,

本项不得分。

(五)其它加分

对积极参加公司防汛、防火等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的,每次加5分;对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的,每次加3分;积极参加上级或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并取得成绩的,每次加3分。

年度被评为劳动模范、模范共-产-党员或其它荣誉的,每一项荣誉附加2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每年考核一次。

2、党员量化考核分达到95分以上的,优先列为优秀党员及各类先进评选对象;90分以上的,支部予以表彰。

3、党员量化考核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根据存在的问题,由党支部负责人找其谈话谈心。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黄牌警示,并限其一个月内整改;逾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劝其退-党或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予以除名;情节严重的,按党纪处分。

(1)考核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由党支部发给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检查,如经教育仍未按时改正的;

(2)未尽赡养义务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

(4)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7)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8)参与重大封建迷信活动的;

5、当年受党纪处分(除开除党籍外)的,年度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党员处置,限期一年改正。

6、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党员的,交支部大会讨论,劝其退-党予以除名或开除党籍。

阳城阳泰集团屯城煤业有限公司党支部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党员考核制度2016-04-24 8:58 | #4楼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突出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系特推出“学生党员考核试行制度”。该制度由各支部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成绩作为党员推荐到院、校级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总则

第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争中的态度与表现能够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支部大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第三,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系、班级集体的关系。

第四,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积极营造学院良好的学风和思想舆-论氛围。

第五,学生党员要经常了解所带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他们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帮助其积极上进,使其端正入党动机。

第六,学生党员应定期向学生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要求党员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思想汇报。

第七,由于主观过失或意外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应主动到系学生党支部或院党总支汇报情况,根据其认错态度从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对不主动汇报的,一经发现,仍无端推托责任的从严处分。所有犯错误的学生党员(包括故意和过失)均应向系学生党支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如实说明情况。

第八,学生党员若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将当其进行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劝其退-党。

第九,学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考核内容

(一)学习成绩(满分30分)

参考依据:根据上个学年的综合测评情况

评分标准:

荣获国家或综合素质奖学金30分 荣获一等奖学金27分

荣获二等奖学金 24分 荣获三等奖学金21分

各科成绩及格 18分 有不及格科目 0分

(二)思想汇报(满分15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每学期上交党支部的思想汇报篇数及其质量(每学期一次,各支部自行考核)

(1)党员必须积极与培养帮扶对象(主要以大一新生为主)主动联系,每月至少2次,并

认真观察培养帮扶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上所遇见的困难并做好相关记录,由培养对象对其打分,满分为5分;

(2)每季度上交季度思想汇报,且反映的思想觉悟及政治理论水平突出 10分;

(3)思想汇报个人思想鲜明、观点新颖并能表达个人真情实感 5分;

(4)思想汇报书写工整、态度端正3分;

(5)思想汇报字迹潦草、态度不端正 0分;

(三)支部组织活动情况(满分15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在每学期内在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以“评分标准”为准。(10分)

(1)支部组织活动的出席情况

①组织活动的出席全到者得5分;

②组织活动迟到早退、会前请假一次扣1分,两次扣2分,三次以上得0分;

③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和两次以上得0分。

(2)支部组织活动表现情况(5分):

①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非常活跃,非常积极主动,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 5分 ③在组织活动表现一般,并有较多可行性建议3分

④在组织活动中很少发言2分

⑤在组织活动中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 0分

注: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对党员在一学期内的各种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作出详细记录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

(四)民-意支持率(满分15分) (班级评定占10分,党支部评定占5分)

参考依据:制定民-意调查表格,每学期党支部针对党员表现在班内和支部内部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作为依据。

1、班级评定(满分10分):

(1)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80% 10分

(2)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70-80%(不含80%) 8分

(3)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60%-70% (不含70%) 6分

(4)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低于60% 5分

2、党支部评定(满分5分):

(1)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80% 5分

(2)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70-80%(不含80%) 3分

(3)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为60%-70% (不含70%)2分

(4)党员在其所在支部内的支持率低于60% 1分

(五)寝室卫生(满分15分)

1、 党员所在寝室为“标兵级”,加15分

2、党员所在寝室为“三星级”,加10分

3、党员所在寝室为“二星级”,加5分

4、党员所在寝室没有参评,或者参评没有获得星级,不加分。

(六)所获奖励(满分10分)

1、除学院规定参加的活动外,凡积极参加校、院级活动者加2分

2、在院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3、在校级活动中获奖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4、在“五四”评优中获校级奖励者加4分,获院级奖励者加3分

5、凡CET4通过者加5分,CET6通过者加6分

6、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考试者(含国三)加5分

注:以上各项加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分项计;但上述各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10分。

三、党员奖惩

1、考核成绩为以上六方面的成绩汇总。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

2、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由建筑系党支部授予“党员先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以此作为优秀党员的考核指标之一, 也作为党员推荐到院、校级的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3、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要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并由相应的辅导员、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找其谈话,对其进行深入教育。并要求写一份自我检查和整改方案,由入党介绍人监督整改。

4、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1)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2)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3)只有考评分在60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0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4)受到学院各相关部门的任何处分决定的预备党员

5、考核结果中等的学生党员,由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找其谈话,加强教育,端正态度。

6、考核时间:每年六月中旬。各支部分步骤逐一进行,最终在七一建党之前,向全院公示结果,全部党员情况进行公布,不得隐瞒、漏报、更改各项材料。

建筑系学生党支部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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