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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2022-05-18 18:03:24 员工培训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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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各学院、直属系:

中山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为稳步推进本科教育大类培养模式改革,全面优化本科课程体系,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现要求各学院、直属系做好201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方案制订原则

围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及学校发展规划,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满足国家与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制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建设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确定学术研究、行业应用等领域领军人物的培养定位。

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应注重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将 —1—

通识教育、大类课程教学与宽口径的专业教育、交叉学科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内涵,拓展理工科和医科专业的综合性、设计性和探索性的实验,加大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二、培养方案组成内容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指引学生安排学习进程、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培养目标;(2)培养规格和要求;(3)授予学位的类别和要求;(4)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5)专业核心课程;(6)专业特色课程;(7)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进程计划;(8)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进程计划;(9)独立开班的留学生教学计划。

三、课程类型设定

根据我校“通识教育、大类教学、复合创新”的本科人才培养教育理念,各院(系)应在培养方案制订中梳理和整合课程板块,优化人才培养计划。2011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含三大课程板块:

(1)公共必修课板块,包括A类课程和B类课程,由教务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协调相关院(系)制订。其中A类为全校性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体育、军事教育课、形式与政策、就业指导、公益劳动;B类课程为专业限定性必修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由学生所在 —2—

院(系)根据专业培养需要选择相应课程。

(2)公共选修课板块,包括核心通识课程与一般通识课程。要求各学院(系) 结合本学科的专业特点和专业培养目标,并参照《中山大学普通本科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暂行管理办法》(中大教务2015132号)的精神,明确其在核心通识课程各模块的学分要求,形成有利于本专业培养的知识构架。

(3)专业课程板块,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要求按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类设置,旨在通过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建立宽厚的学科知识基础和专业知识基础。专业选修课要求从专业特点、专业知识构成、专业特色形成等出发,明确列出若干门本专业的限定性选修课程。专业课程的整体设置要求面向2012-2020年产业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同类专业课设置为参照;注重教学内容精炼和更新,避免知识点的重复和缺失;合理设置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和研究性的学习。工科、法学、医科等专业的课程体系应结合执业资格和专业认证的要求进行适当整合。

四、学期周数设置

秋季学期18周,其中17周教学,1周考试;春季学期18周,其中17周教学,1周考试;短学期4周半,其中4周教学,3天考试。短学期主要用于安排军事教育、辅修(含双专业、双学位)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等。

—3—

五、学分与学时设定

所制订的培养方案应适当均衡各学年的学分,原则上要求周学时不超过30学时。毕业的总学分和课内总学时、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1、文理科:四年总学分原则上要求155学分左右,相应的学时数为:文科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500学时左右,理科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700学时左右。

2、医科:四年制医科总学分原则上要求200学分左右,总学时控制在3000学时左右;五年制医科总学分原则上要求250学分左右,总学时控制在3900学时左右;七、八年制医科按长学制医学教育要求,设置总学分和总学时。

3、学分规定:(1)理论课程:18学时为1学分;(2)实践教学:36学时为1学分或1周为1学分;(3)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8学分。

4、实践教学的累计学分(学时)要求占总学分(学时)的一定比例,具体地,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25%。同时,有关实习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的学分、学时和开课时间应有明确规定。

各学院(系)应组织人员对所制订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真讨论、科学论证,按照要求的格式(见附件)填写专业培养方案和撰写制订方案的论证报告,并于5月6日前统一报送教务 —4—

处或医学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分学科进行审查,并由各学院(系)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各院(系)和教师必须严格遵照方案实施教学。凡未经批准,擅自变动者,将作为教学差错、教学事故或按违反教学纪律处理。

本通知由教务处、医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联系人:陈 慧、阮惠敏,电话:39332221、39332174,邮箱:http://www.ahsrst.cn。

医学教务处联系人:周 花、王淑珍,联系电话:87333564、87331242,邮箱:zhouhua@ http://www.ahsrst.cn。

附件:二Ο一一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二〇一一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培养方案△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4月11印发

责任校对:陈慧

附件

二Ο一一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学院(系)**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200字以内)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400字以内)

三、授予学位: 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或工学、医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

五、专业核心课程:按培养要求列出专业课程10门左右。 六、专业特色课程:如“双语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等。 七、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

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进程计划表(参考附表)

九、独立开班的留学生教学计划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2017-01-03 12:29 | #2楼

为落实学校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本科生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的有机衔接,现结合《中山大学按学科门类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尊重学生修读意愿。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织

1、成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学生工作部、教务与学位办公室等人员组成。

2、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系主任负责各专业宣传工作,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指导工作,教务与学位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

三、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1、专业分流思路

专业分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模块课程修读分流,在第二学年开始实行,第二阶段在模块课程修读分流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在第三学年开始实行。

模块课程分两类:“I类模块课程”和“II类模块课程”。“I类模块课程”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先修课程,“II类模块课程”为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先修课程。每类模块课程均设6门专业课程(详见附表一),对同一门课程,不同专业的课程类别将会不同,各专业可根据自身培养计划,设为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为保证专业课程修读的先后连贯性,学生在选择专业前,要求必须修读所选专业的先修模块课程。

2、模块课程修读分流

(1)在第一学年第2学期,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模块课程修读分流报名,要求学生填写《管理学院本科生模块课程修读申请表》(附表二),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类模块课程,并同时对申请专业进行预报,以便学院对各专业的报名人数进行初步了解。

对全部课程平均绩点排名在年级10%内的学生,在学生学有余力的情况,可允许其向学院申请同时修读两个模块的课程。

(2)教务与学位办公室统计和公布学生的模块课程选修情况。

3、专业分流选择

(1)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不设上限,但设定下限为15人。

(2)在第二学年第2学期,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分流报名,要求学生填写《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附表

三),依顺序分别填报专业申请志愿。

(3)由系、教务与学位办公室和学生工作部共同对学生的申报进行审核。

(4)把学生的申报志愿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不允许调整。

4、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根据学生的申报志愿,初步统计各专业的报名情况,如有接收人数达不到下限的专业,在该年将取消该专业的开设,申请该专业的学生需根据申报志愿再分流到其它专业。

(2)学生如因特殊原因,考虑跨模块课程选择专业的,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批。

(3)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分流申请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将由学院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4)留学生原则上需服从学院专业分流办法。

(5)参军、休学等特殊情况的,复学后原则上只能返回原专业就读。

四、其它

1、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之日内向学院书面提出申诉,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需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上报学校前做出处理决定。

2、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学科门类内选择专业的机会。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2年3月28日

模块课程开设情况

管理学院本科生模块课程修读申请表

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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