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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9 00:33:57 招标 我要投稿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物资招标管理制度

1.1为了规范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1.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1.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1.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1.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1.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成员企业、河北中大控股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1.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各成员企业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 招投标组织

2.1 成立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

2.2采购供应部在公司招投标委员会领导下,组织采购或招投标工作。

3 招标流程

1

3.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3.2采购项目的立项和报备

3.2.1 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2.2凡通过采购立项流程的采购项目完成后,招标方必须将中标结果向公司领导进行报备、报批。

3.3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成员企业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3.3.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3.3.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如汽车配件、汽车零部件、工程建设项目等。

3.3.3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3.3.3.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

3.3.3.2缺乏市场竞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3.3.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甚至需要对 2 组织招标公示

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3.3.3.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3.3.3.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3.3.4 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3.4.1 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

3.3.4.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3.5 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3.3.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3.3.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3.4组织招标

采购供应部在接到手续完备的《采购立项申请表》(附件二)后,组成5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并进行招标分工,报总经理确定。基建工程由基建办为主成员;生产设备材料等由生产单位为主成员,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参加。

3.4.1采购供应部评标委员会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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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公司财务、法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招标会议。

3.4.2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生产部门负责提供);

3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3.4.3招标费用

(1)标书费用,根据招标标的额确定每份标书定价100-500元之间;

(2)招标保证金,根据标的额确定每项招标保证金在1万-10万之间。

3.4.4公示

3.4.4.1所有符合资格和邀请的投标方名单需要作投标方名单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招标方才能发售标书。投标方名单公示格式见附件三。

3.4.4.2 公司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中标方后,需在七日内进行预中标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单。预中标公示格式见附件四;中标通知单格式见附件六。

3.4.4.3 公开招标的需在公司对外网站上公示或在标的物对应-招标网站上公示。

3.4.4.4 采用其它方式采购可在公司OA系统中进行公示。

3.5开标、评标、中标

3.5.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3.5.2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5.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3.5.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委会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人,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五。

3.5.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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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所有招标采购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多方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5.7职责分离

招标方、采购执行部门、标的物最终使用部门、标的物技术文件准备单位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职责分离。采购人员不得参与货物或服务的验收,对标的物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市场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协同使用部门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4 投标规定和罚则

4.1投标规定

4.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4.1.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书;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各种资质证书和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4.2罚则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包括履行推荐、评标、谈判、定标、监督工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4.2.1 将依本制度规定应-招标、谈判、询价而未进行的,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的;

4.2.2 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方透露招标、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2.3 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项目启动后定标前不得与任何投标方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进行与本投标有关的代理等活动时,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必 5

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应采取职务分离制度。

4.3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以下处理:

4.3.1 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处分;

4.3.2 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或三年内禁止参与公司招标活动。

4.3.3 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补偿公司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责任。

4.4 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经公司总部核实通报后,五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公司范围内的任何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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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凡违反采购工作纪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5.1 本制度由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5.3 本制度与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附件一:招投标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三:投标方名单公示

附件四:预中标公示

附件五:评标报告

附件六:中标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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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招投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徐德茂

成员:温鸿、周克生、王剑英、晏和平、侍浩浩、满树军、张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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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机密文件注意保密

投标方名单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招标方: 采购方式:

投标方名单(包含资质): 1、 2、 3、 4、

单位: 日期:

预中标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招标方: 采购方式:

中标单位(包含资质):

单位: 日期:

评标报告

依据《河北中大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经过招标委员会认真研究、分析和比较,现决定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 。

中标通知单

(项目名称) 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家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议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我方将于本中标通知单发出之日10日内,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请贵单位派代表于 年 月 日前到 与我方洽谈合同或协议,贵单位中标条件如下:

1、 中标范围和内容:。 2、 中标价格:。 3、 中标工期:。 4、 中标质量标准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1]2017-01-16 14:45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大宗物资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保证物资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物资招标管理主要由公司物资采购部负责招标的具体事宜,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条 公司招标流程为:

(1) 招标邀请;

(2) 物资质量评定(初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 对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递送书面邀请函;

(4) 供应商投标报价,评标小组定标;

(5) 试用期考核;

(6) 签署合同履行双方职责。

第四条 采购招标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节约原则。任何项目或个人对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申诉、举报和批评权。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物资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为采购部,评标小组的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公司副总担任,成员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品

管部、财务部等)、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适量聘请公司外的相关专家参与。

(一)公司采购部在招标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 对公司大宗物资供应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需要重新选定

供应商的,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发起招标;

(2) 对需要招标的物资进行初步市场调查,做好招标工作的前

期准备;

(3) 对初评合格的供应商递送书面邀请函。

(4) 组织招标事宜。

(二)评标小组在招标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审议公司物资采购有关招标文件;

(2)负责开标、评标、定标;

(3)受理招标工作的投拆。

第三章 招 标

第六条 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委托招标或根据项目实际议定的议标、多轮报价等招标方式。招标方式由公司领导会签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被邀请的投标人不能少于3人。

第七条 采购部组织实施招标物资的招标工作,对公司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采购部根据招标物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物资的名称及数量、送货地点、技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标价含义、投标开标定标的日程、评标原则、付款结算方式、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的

编制要求严谨、科学、合理,使投标单位的投标具有合理性和可比性,以便评标和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 属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部应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标通告,不得有意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标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取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为审查投标人的资质、供货能力和服务情况,应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资信证明;

(五)主要业绩表;

(六)评标小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一)提供虚伪资信;

(二)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三)三年内有不认真履行合同、质量信誉差等记录;

第十一条 评标小组应严格审查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质量、价格及遵守合同的信誉情况。凡采取违法、违规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则予以否决。凡在公司内采购中有较差信誉的投标人不再具备参加公司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所有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情况。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三条 招标小组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一般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投标人不到人或者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人不到人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六条 评标小组应由使用单位、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具体人员在开标前3小时内由公司在拟参加评标的人员中抽签确定。

第十七条 开标时,由评标小组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评标小组成员审阅投标文件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十八条 评标小组先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全面响应进行审查,确定合格人,然后按招标通告或招标邀请函公布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小组成员实行记名打分,对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综合得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可以建议确定几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供选择,如选择两家以上中标候选人时,应按排出的先后顺序,由招标小组当众宣布结果。

评标小组成员对评标程序、评标文件的理解、评标方法等产生重要分歧的,由公司领导负责协调处理。

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评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第十九条 评标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拟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在评标小组成员中指定,考察人员须包括使用(部门)人员、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经考察了解,如拟定中标人或候选中标人不具备履行合同条件,应当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选择。

第二十条 采购部和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签订试用书面合同。中标人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的采供合同。

第二十一条 采购部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确定的结果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要督促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禁止中标人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采购部应根据招标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对信用评价好的单位,将作为今后参与投标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三条 采购部对招标项目过程进行记录,整理所有招标文书资料,并将项目资料全部存档。

第五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招标过程和结果。所有招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招标工作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坚持原则,严守机密,廉洁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评标小组应根据招标项目按规定程序秉公办理招标事项,处理各种分歧,积极落实招标项目合同的实施,组织招标事项验收。

第二十六条 采购部门分管领导应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领导应协调、处理有关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检查督促招标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未按合同执行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货物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17-01-16 14:45 | #3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物资采购质量,加强物资管理,把住采购源头,净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防止采购业务的暗箱操作,保证公平交易,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物资队伍的廉洁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公司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由主管设备物资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任副组长,设备物资科、财务会计部、经济合同办、安质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物资部物资办。其职责是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单位所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实施,并对小型低值零星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上报各种招投标文件以便备案。

第三章 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四条 招标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主要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燃料、火工品、周转材料、地材、预制构件、防水材料、轨料、特种材料(橡胶支座、锚具、外加剂等)以及单项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它物资。

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按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绕开招标领导小组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五条 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不再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领导小组要深入市场调查,编制指导性的物资目录价格表。采购人员要严格按ISO9000标准的采购控制程序,依据采购计划,以经单位分管物资的领导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比信誉”,核算成本择优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严格监督。用料单位要有专人验收,并且推行采购和付款两条线的采购方式,严禁采购付款一人包办,付款须经单位主管签批。

第四章 招标原则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者和投标者不得相互勾结,循私舞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招标人设有的标的应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密。

第五章 对投标人的要求

第七条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资信证明,有完善的产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有相当的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满足招标单位要求的产品,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并能确保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 对顾客指定的生产厂家,同样应当满足上述第七条的有关要求,并可以议标的形式向厂家采购。当业主指定的厂家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时,应向业主说明,协商解决。

第六章 最佳经济订购批量

第九条 招标采购的物资应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外部资源,按最佳经济订购批量采购。超量定购容易造成积压,不利于现场管理,低量定购就会增加订购次数从而增大采购费用,也不能充分享受批零差价。经济订购批量是一次采购某种物资的最佳数量,既节约采购费用又不会积压资金。经济订购批量可按下式求得:Q=2RG/CH(式中Q为一次订购数量;R为某种物资的年订购总量;G为一次订购费用;C为物资单价;H为该物资年储存费率)。

第七章 招标程序

第十条 采购单位依据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材料使用数量,根据施工计划进度,计算所购物资的最佳经济订购批量,确定产品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到货日期后编制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招标领导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招标采购计划要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了解资源,广收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在此基础上招标领导小组选择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并向其发放招标邀请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人的资格;3、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5、投标的实施时间和地点;6、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 投标单位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证明其资格的有关文件,招标领导小组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企业概况以及企业业绩进行简要的、真实的描述,并对招标物资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承诺和报价。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的签字,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十四条 开标应在预定的时间公开进行,投标单位少于三个时,招标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第十五条 开标后两天内,招标领导小组应遵守职业道德,以对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标书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记录,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应签名。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和各种要求的情况下,反复比较讨论,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六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上报上级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再发通知书,不退标书购买款,但可接受查询。

第八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必须依据《合同法》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互相信守,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对中标单位而言,投标文件做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在效能考核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将进行重点检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设备物资部(物资办)负责解释。

附录:1、 招标邀请通知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标书评审一览表

附录1:

招标邀请通知书

厂(公司):

根据我公司 工程施工的需要,我公司计划购买一批工程物资,现决定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批物资进行购买。 经过对贵厂(公司)初步了解,贵厂(公司)具备我公司招标办公室确定的候选供应商资格,特向贵厂(公司)发出该批物资的招标邀请通知书,若贵厂(公司)愿意参与投标,请于 年 月 日之前复函我公司招标办公室,届时我方会通知贵厂(公司)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号: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招号。

物资名称及数量:1……;2……;3……。 规格型号: 质量要求: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招标地点:

招标时间:自 年 月 日

报送标书时间: 年 月 日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盖章) 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年 月 日

中 标 通 知 书

厂(公司):

贵厂(公司)在参加我单位设物招【 】号投标中,经过评定,确定贵单位中标。

请贵厂(公司)接此通知后,于 年 月 日前至我公司采购招标办公室进行商务洽谈,签订购销合同。

(招标单位盖章)

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年 月 日

投标标书评比一览表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招 号 年 月 日

记录人:

评标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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