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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2-11-18 09:17:42 回收管理 我要投稿

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为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再利用的管理,充分发挥废旧物资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变废为宝,节约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回收物资的复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锁明

副组长:原爱华、方秀生、吴建强、齐德山

成 员:王正国、赵海军、燕志力、吴世荣、赵管柱、刘建文、闫晓军、高耀忠、邓建春、樊俊平、宋永强、贾永胜、贾金顺、曹双锁、周晓敬、孙亚利 下设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企管科长兼任,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兑现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管理体系

1.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再利用均按照规定的比例给予奖励。其奖励金额作为回收物资定价的主要依据,具体回收范围及奖罚标准见表十四。

三、废旧物资市场管理措施

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复用、再利用的管理,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强化执行力建设,特做如下规定。

1.各单位的职责

⑴企管科负责全矿所有材料的回收复用管理。负责所有采掘头面回收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各头面的物资回收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间、数量回收的有权予以处罚。

⑵机电科负责全矿设备的回收复用管理。负责对各种设备回收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各头面的设备回收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数量回收的有权予以处罚。 ⑶全矿所有废旧物资(专职管理部门管理的除外),原则上由使用单位回收,运搬队负责转运。运搬队应设立专管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4)调度室负责对各井下定置地点、仓库的监督检查,发现仓储地点管理不善或实际数量不符的,可以直接予以处罚。同时负责井下所有物资调配工作,原则上先用旧的材料,旧料用完才可领用新料,否则将追究使用单位和调度责任。

(5)矿工钢、轻轨及其附属品、采煤单位的单体支柱、梁子、管子及其附属品等由运搬队负责转运管理。

2.总体要求

⑴企管科每月通报一次各单位需回收材料报表,各单位在接到物资回收信息后应及时处理,一般应在三天内把处理结果反馈企管科。

(2)物资回收前,回收单位应通知运搬队,说明物资回收的具体时间、地点、物资名称及数量。运搬队应向回收单位明确转运具体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交接地点和交接方式等。

⑷运搬队不能及时转运的,应及时通知企管科和回收单位,由回收单位暂时保管。回收单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也可以自己转运。

(5)其他单位暂时不能复用的、又不需上井的物资,可由运搬队转运存放井下物资库暂时保管。在井下设专门存放地点,并安排人员负责物品的建账、保管和发放工作。

(6)凡属回收范围内的材料,一律按规定比例回收,根据材料品种的不同,分别由相关单位交至井下库房。

(7)坚持交旧领新的办法。所有可回收物资的领用一律先用修复件或回收件。供应科、井下库房无修复件或回收件的,方可领取新件;非安装投入的可回收物资的领取一律采用交旧领新,如确需领新更换后方能交旧的,领用单位必须打欠条给供应科,并限期交回,逾期不交者,按丢失论处。对新投入的配件,领用单位没有交旧件的,供应科就擅自发放的,发现一次对供应科罚款200元。

(8)综采工作面皮带机的日常回收,由综采区负责,皮带的每次回收截割长度原则上不得少于100米(短接除外),同时回出的托辊、杠杆、H架等必须运至移动变电站以外,堆放整齐,由运搬队及时转运到指定地点。

(9)工作面、巷道交接时一并交接可回收材料,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接受单位列出可回收材料清单(包括大型材料、设备及配件、小型电器等详细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如果对清单数据有争议,可申请调度室、企管科对争议材料重新

进行计量。

(10)对各头面新安装的设备、材料,供应科应及时建立物资管理台帐,并做好物资交接手续的归档工作,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回收或交接,对不能及时回收或交接造成丢失的,按其原值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关于材料回收、复用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办法2017-03-09 11:13 | #2楼

各科室、各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三缩战略”,全面推进“双增双节”、“修旧利废”活动,有效控制浪费,提高利用率,延长使用周期,彻底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从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结合本矿实际运行情况,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强化成本管控,全面推进“双增双节”、“修旧利废”活动,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材料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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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消耗管理

各类出井材料规定

1、各单位因井下暂时不用或回撤过程中需出井的材料要建立出井材料登记台账,坚持“一队一车”、“一面一车”的原则,不得进行混放。

2、各队组在井下装车时要区分闲置、需维修或报废材料分类装车,如因出井材料过多而不得不混放的应及时报告调度室。材料出井后由相关队组将可用、不需维修的材料放入二级材料库,并负责码放整齐。

3、对于不能使用需维修的材料,可由队组负责人登记上报调度室分管材料的副主任移交至机修组、机电二队进行维修;

4、针对需报废的材料经调度室分管材料负责人确认后存放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将报废材料清单报企管科。

(六)材料回收复用与修旧利废

1、各科队材料的使用必须遵循“合理使用,循环复用”的原则。要做到有旧的不领新的、能修的决不报废,从而将回收复用工作变成节约材料的主要手段之一。

2、各类综合性设备设施的制作,调度室要及时协调各单位,并要求机修组严格按照“修旧利废”原则进行制作。

3、各工作地点回撤期间不准埋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经发现,均按原价罚款。如回撤时遇特殊地质条件限制,有无法取出的设备、材料时,作业单位应及时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负责组织通知井下安全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将核实名称、数量,报企管科按报废处理。

4、二级材料库内材料能够复用的由调度室分管二级材料库的负责人负责统计安排,建立相应的台账,及时至调度室开具《调度通知单》,报机修组维修后入库。

4、各单位针对报废材料,必须遵循“闭路循环”的原则,对于还有维修价值或可利用的报废材料,及时调往矿机修组进行再利用。

三、相关规定及考核

1、各科队负责人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本单位材料领取、消耗、回收复用、修旧利废工作并建立相应登记台账,做到物尽其用,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材料浪费予以相关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

2、生产调度室根据每月生产作业计划明确各生产、辅助队组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所需材料使用量,并不得超过当月材料消耗定额标准,如出现材料使用量超消耗定额标准,按所超材料价值的10%对相关队组进行考核(特殊情况除外);如发现队组存在人为损坏及浪费材料按材料价值的50%对相关队组进行考核;如发现队组存在丢失、外流材料按材料价值的100%对相关队组进行考核。

3、各生产、辅助队组在生产过程中要对回收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针对能复用的存放到队内库房,针对需维检修的及时汇报调度室转入机电二队进行维修。如发现能回收材料的未回收按该材料价值的100%对相关队组进行考核;如发现能复用的未复用按该材料价值的100%对相关队组进行考核;如发现能维修未申报维修按该材料价值的80%对相关队组进行考核;出井材料未按规定整理存放到指定地点对相关队组予以200元处罚。

4、各生产、辅助队组要以班组为单位建立材料消耗管理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与材料消耗比值是否有人为损坏及浪费、是否丢失、外流等方面进行考核。

5、运输队必须建立材料出入井流水台账,并及时对出入井材料及时登记,并标明领取,回撤材料、设备使用队组,每月十五日下午必须将流水台账交回企管科,如出现出入井登记漏项、规定时间未交回台账情况,予以运输队负责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6、调度室分管材料的负责人要监督各队组做好出井材料的分类整理工作,对进入二级材料库材料进行统计,建立台账,(附

件五出井材料统计表。一式三份:二级材料库的负责人一份、出井材料所属队组一份、企管科一份),并做好复用、修旧利废材料的统计工作,如发现能复用的未复用、能维修的未维修、地面出井材料乱堆乱放等现象予以调度室分管材料的负责人300元经济处罚。

7、分管领导在审核领料单时,要清楚该材料使用用途,是否必要,同时对领料单填写是否规范进行审核把关,如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材料浪费予以相关领导500元经济处罚。

(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废除原《沁煤兴发(2017)36号文 关于材料领用管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试行)》。

附件:1.新兴煤矿材料入库流程示意图

2.新兴煤矿材料领用计划审批表

3.新兴煤矿二级材料库领料单

4.新兴煤矿出井材料统计表

5.新兴煤矿井下工作面设备、材料移交表

6.新兴煤矿资产、材料运行检查表

山西长沁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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