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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年度专项检查总结

时间:2022-11-18 14:03:33 稽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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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年度专项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按照市局和区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我局对辖区内银行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面粉加工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混凝土制造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我局共对46户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4户、建筑安装企业9户、混凝土制造企业6户,其他行业7户,截至至2011年10月25日,累计查补税(费、基金)、滞纳金和罚款合计727.23万元,实际入库税(费、基金)、滞纳金和罚款698.80元.其中自查入库559.30万元,稽查查补入库139.50万元,在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28.43万元。具体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年度专项检查总结

一、采取的有效的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1、积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首先,成立了以区局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稽查、征管、税政等各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力度。同时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区2011年地方税收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税收专项检查的目标、范围、内容、检查年限、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以及检查的有关要求。

其次,为提高专项检查人员对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和检查业务水平,我们还对所有参加检查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活动,重点讲解有关文件精神、近几年出台的主要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税收检查的方法和应注意的一些主要问题,以保证税收专项检查的质量。

2、认真搞好企业自查。

为使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逐户下达纳税人自查自纠通知书,并进行查前辅导,下发专项检查通告及宣传资料。通过纳税辅导会议专题讲解行业性税收法规、政策,当面解答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咨询,同时明确自查自纠的范围、内容、规范及改正措施,要求按期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税款和违章发票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进行改正。

自查自纠有问题户数为34户,自查自纠入库559.30万元,其中营业税64.91万元、企业所得税40.18万元、资源税45.29万元、印花税28.35万元、土地使用税191.75万元、其他各税158.82万元。

3、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今年的专项检查通过对企业的各方面涉税信息数据进

行科学分析,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我局拟定对50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到目前为止已对46户企业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其中有问题户数34户,查补税款83.70万元、滞纳金13.95万元、罚款41.85万元,共计139.50万元。

4、重点税源检查情况。

按照今年省局重点税源检查计划的要求,我们认真搞好查前案头的准备工作,拓宽了涉税信息的采集渠道,有针对性的研究了检查的技巧和方法,确保检查实施工作的有的放矢。我局共有省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9户,今年计划重点检查6户,检查面达67%,到目前为止已开始对4户企业进行检查。

二、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涉税问题

1、纳税人对税收业务政策掌握不够,税收法制意识淡薄。

一是在营业税方面:未按规定结转营业收入并申报税金;未按规定收取款项时,申报营业税。

二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未及时结转销售收入,如房地产企业将销售房产等收入长期挂在“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未按收入与支出相匹配原则结转成本费用;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按规定将预提费用年末余额并入当年损益;多列无票建安成本;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列支

违法经营的罚款。

2、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企业账务混乱账簿设臵不齐全,账表、账证不符,账表余额不符。

二是不能如实反映企业运作、销售的过程,无从核实业务真实性。资金结算上以现金结算较多,难以判定其资金流和货物流是否一致。

三是企业原始凭证存在大量白条等非法凭证。

四是企业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作帐过于随意。譬如:不该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在税前列支;将应作收入的项目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转作收入;收入和成本列支不配比。

三、税收专项检查合理化建议

1、要讲究稽查效率。

专项检查是对一个行业的检查,但并不一定要对该行业的所有企业都要进行检查,专项检查中要研究稽查成本,讲究稽查效率。要善于做调查研究,总体衡量,重点稽查,避免贪多贪滥,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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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专项检查的总结、分析和查后整改。

查前要分析行业的特点,安排部署下一步的检查的工作,查中要分阶段分析检查的效果和新发现的问题,查后更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积累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税务管理机关,加强对行业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存在的

问题,有效避免同一问题年年检查年年出现的情况。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工作总结某市地税局年度税务稽查工作总结2017-03-12 15:04 | #2楼

**年我局税务稽查工作在自治区地税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工作思路,明确稽查工作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优化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的纳税环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稽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及运行模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的部署,以及新《征管法》及其细则的规定,今年市局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进机构改革,分别设立10个市、区(县)局稽查局,其中:1个市属稽查局,9个区(县)局属稽查局。并按照规定在稽查工作四环节上进行明确分工,结合实际建立四种稽查管理运行模式,其中: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区为独立的四分离模式;东山区、头区为稽查局与税政法规科共同完成四环节职责的两分离模式;县局、达板城区为综合税务所与税政法规科共同完成四环节工作职责的两分离模式;经济开发区地税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局不再单独设立稽查局,由市属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的模式。

2、人员组成。市局稽查局通过面向市局范围公开考试选拔录用干部,各区(县)局通过本局综合评定确定稽查人员。基本实现了选拔高素质人员从事稽查工作的目的。全局配备稽查干部

212人,占总人数1176人的18 %,研究生7人,大专以上学历196人,占稽查人员总数的92 %;党员85人,占稽查人员总数的40

%;平均年龄35岁。

3、计算机及其他工作设备配置情况。为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全市稽查系统共配置微机72台;传真机2台;另配置办案车辆21辆。

4、全年稽查工作完成情况。我局共有纳税户38917户(其中:企业纳税户16599户,个体纳税户22318户,)全年共检查纳税企业4148户,稽查率为24%。其中有问题626户,结案户

578 户,结案率99

%。查补税额4089万元,占应纳税额57025万元的7%,与去年同期查补税款5778万元相比,减少了1689万元,查补税额下降了29

%;罚款620万元,处罚率为15%,与去年同期罚款821万元相比,减少了201万元。

二、理清工作思路,健全各项制度,为实现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新征管法的颁布实施,一些老的体制和工作职责划分都必须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市局党组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组织对基层的调研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研究对策,确定了"认清形势,顺应变化,积极应对,及早进入状态"的工作思路。

1、通过机构改革,实现稽查干部人选的高素质化。今年8月市稽查局面向全市地税系统招考稽查干部,使各区(县)局一批业务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上了市局稽查岗位,各区(县)局也通过竞争上岗、综合评定的方法来确定稽查干部人选,基本实现了稽查干部高素质化组合,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2、开展基础调研工作,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健全各项制度。

8月市稽查局组成调研小组,制定调研提纲,对所属十二个区(县)局稽查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通过调研,比较感性地掌握了现行稽查模式的运行情况,收集整理基层提出的各类问题90多个、意见建议100多条,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局党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结合提出的"制度建设不到位、四环节工作职责划分不清难于统一"等问题,在市局党组的安排下,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研究四环节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局实际,对现行22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于10月形成了涉及稽查工作管理制度、稽查人员管理制度、稽查案卷管理制度、稽查系列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稽查四环节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26项制度讨论稿。11月18日,在市局党组组织下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来自十二个区(县)局的业务副局长、稽查局长、业务科长对26项讨论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学习与讨论,提出60余项修改意见。市局党组书记郭学友同志亲自参与到制度的讨论当中,并对提出的30余项疑问给予了明确答复。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理清了工作的思路,明确了今后稽查工作的重点和要求。12月初经过多次修改、凝结集体智慧的22项制度参考试行稿装订成册下发到各区(县)局,全市稽查系统的制度建设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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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制度,细划职责,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到人。根据新修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稽查四环节工作职责,我们要求各区(县)局分别结合本局实际,将目标管理考核细划到人,各局与科、所(室),科、所(室)与干部分别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为避免相互之间的扯皮,搞好稽查系列内部的工作衔接,制定了详细的稽查实施衔接制度、稽查资料衔接制度、报表对口衔接制度,以制度规范运作,保证四环节工作的协调一致。经考核,各区(县)稽查局都能按要求较好的完成各项制度、职责的落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明年的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新制度,新思路,创造性的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根据市局党组安排,结合各区(县)局工作实际,我们以22项制度、职责、管理考核办法为基础,从稽查四环节工作入手,大胆采用新办法、新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税务稽查工作。

1、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增强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做为试点,新市区地税局结合税务稽查软件,调整稽查选案登记库结构,增设"税额"、"复查"、"税源线索"项目,加大数据库储存信息,为稽查选案提供更多可供参考的信息数据,提高了选案的科学性。

2、拓展稽查工作方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同办案,使稽查办案力度得到加强,效率大大提高。今年下半年,市局稽查局主动与公安部门的涉税大队取得联系,对一些重大的涉税违法案件进行联合办案,在办案取证以及威慑力方面均收到好的成效。

3、

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两级税收违法案件审委会制度,对每一税收违法案件做到集体审理,集体决定,确保每一个案件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理依据正确、处理结果得当,大大增强了税务执法的严肃性,使执法行为、处罚行为得到了有效的监督,案件质量得到保证。

4、

加大执行力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市局稽查局、各区(县)局在努力做好稽查选案、实施、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了执行力度。通过对以往年度稽查查补税款的清理,加大对长期拖欠税款纳税人的催缴力度。对在稽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企业,如破产、合并等企业,一方面加紧催缴,一方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使这种可能久拖未果的稽查案件及早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防止了新欠的出现。

5、勇于探索,规范稽查案卷管理工作。为使稽查工作善始善终,使稽查案卷的整理归档更趋科学规范,我们主动地向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学习取经,结合稽查工作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案卷资料管理制度,对证据资料的归集、文书的使用、卷宗的装订等作了统一具体的

规范要求,使稽查资料管理有章可循。

四、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工作的威慑作用,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依法治税。

1、积极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促进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年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及早组织安排了"百日严查重罚"专项检查,于**年3月至6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全局20名稽查干部组成4个专项检查小组、一个选案审理组,按要求重点检查了房地产业、电力业、电信业、证券业等行业的11户大型企业,查补税款1955.45万元,滞纳金0.8万元,

罚款3.77万元。各区(县)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所属辖区的管户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针对某一行业的专项检查,如天山区地税局在专项检查期间,选定辖区内14户房地产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查补地方税1256.56万元;头屯河地税局选定辖区内9个加油站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查补地方税12.65万元,沙区地税局选定个体行医行业作为检查重点。通过集中精力实施一个行业的专项检查,不仅使我局比较深入地了解掌握了行业纳税经营特点、财务收支情况,也保证了同一行业的公平纳税,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2、稳步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市税收征管秩序,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趋势,提高预防、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能力,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家税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贯彻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我局从**年8月开始在全市开展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伪造、倒卖、盗窃、骗取发票的违法行为,民营企业、高收入阶层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等进行查处,四个多月的时间,我市共检查企业435户,偷税81户(其中民营企业31户,其他企业50户)查补税款690.76万元,罚款159.95万元,滞纳金2.2万元,有力的打击了偷税行为,圆满完成了此次任务。

3、进一步做好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是今年我局稽查系列工作的重头戏。结合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局案件举报工作首先从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入手,借税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举报电话,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拓宽电话举报渠道。其次修订完善了《乌市地税局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乌市地税局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保密制度》。三是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包括《举报登记台帐》、《税务稽查案件实施台帐》、《派案登记台帐》、《案件转办、交办台帐》、《举报奖励登记台帐》等台帐的登记,严格按规定办事。四是始终坚持"举必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查实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复。全年共受理地市级举报案件20件,共查补税款584.8万元,滞纳金126.33万元,罚款1.75万元;受理县级举报案件213件,共查补税款295.22万元,滞纳金6.10万元,罚款85.98万元,查补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0%。

4、加强稽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

结合我局今年总体工作的特殊情况,由市局稽查局组织在10月中旬抽调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区等四个局的20多名稽查业务骨干,采取集中选案,分组复查的办法,对所属十二个区(县)局的20户已查结案件实施实地检查,各区(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复查工作任务,自行安排检查。在交叉互查的20户企业中,立案3户,查补税款10.87万元,加课滞纳金2.08万元。并将复查情况向全局进行了通报。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业务学习,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练,作风优良

的稽查干部队伍。

通过实践,我们充分认识到,要提高稽查工作质量,推进稽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稽查干部的个人素质高低是关键。因此,根据稽查工作特点,从提高广大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执行水平入手,一方面加强政治学习,注意廉洁自律教育,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今年,我局把对"李海涛案件"的反思做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活教材,教育广大干部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做一名勤政廉洁的税务干部,同时把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作为业务学习的重点,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齐抓共管,有效地促进了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工作能力的加强。

六、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一)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问题

1、伴随新征管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我们感到稽查操作规程殛待下发执行。

2、管理性检查与税务稽查之间的协调还需要有一个较规范的制度约定。

3、稽查工作执法力度还有待继续加强,"打击型"的职能还有待充分发挥。

4、稽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法律用语、取证等方面需要统一规范。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1、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当前涉税违法活动日益朝着智能化、团伙化的方向发展,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集中有限稽查力量,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2、苦练内功,强化三个素质,树立四个形象,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要看到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下大气力苦练稽查基本功。不断加强税务稽查干部的自身修养,强化政治素质,强化业务素质,强化文化素质。努力树立依法行政的形象,勤政廉洁的形象,爱岗敬业的形象,文明服务的形象。做好税务稽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配合深化征管改革,努力探索一级稽查运行模式,积累工作经验,逐步全面推广。推行一级稽查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稽查监督制约的一条有效途径。目前,市局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征管局推行了一级稽查的模式,目的在于探索一条适合乌鲁木齐市地税局"一级稽查"模式的新途径。我们将在此方面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实际工作经验,为全市实行"一级稽查"做好充分的准备,打下坚实的基础。

4、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使计算机渗透到稽查工作中。一是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加快稽查人员掌握现代技术的本领。目前,许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在利用计算机实行财务管理,特别

是一些大型的宾馆、酒店、购物中心,基本上都实行计算机记帐。对此类单位的稽查,仍然是全市稽查人员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准备在**年举办1至2期专门针对利用各类财务软件实行财务管理的单位如何实施稽查的培训班,提高稽查技能。二是建立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并定期将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件在网站曝光,使税务举报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

5、加强与国税、公安部门的协作。明年,我们将主动与国税、公安部门联系,积极与他们配合,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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