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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考勤奖罚制度

时间:2022-03-27 10:22:21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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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考勤奖罚制度

农村干部考勤奖罚制度(第一篇)

农村干部考勤奖罚制度

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规范村级干部队伍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遵循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奖惩并举,注重考核结果运用的原则。 

二、列入考核项目 

1、计划生育工作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           

4、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5、民生工程工作       

6、护林防火工作 

7、防汛抗旱工作            

8、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11、动物防疫工作           

12、信访工作 

1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考核指标(详见各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奖惩规定 

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生态保护、民生工程如有一项影响全乡考核被一票否决的,扣除村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取消评先(优)资格。 

列入考核项目,如代表乡参加县级考核的,以县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并在乡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基础上,经党委评议后确定考核名次。每项列入考核工作分别取前二名,“一票否决”的5个考核项目分别发放奖金2000元、1000元,其它考核项目分别发放奖金1000元、500元,奖金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按照两委成员工作分工及实绩进行分配。

农村干部考勤奖罚制度(第二篇)

为加强我乡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乡党委召开会议,根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学习制度

1、 学习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以自学为主 ,促进集中学习 。

2、学习内容。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会义精神以及全县的工作思路、路线、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准确运用并指导开展工作。做到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省、市、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领会各级组织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和上级意图,努力贯彻执行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对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及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知识。支持、鼓励干部参加与自己所从事的业务和专业相符的培训等。在业务技术上力求精益求精,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中能独当一面。

3、学习要求。集中学习时,每位干部应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进出,高声喧哗,不会客,不接打电话,要认真听取学习内容,作好笔记,通过学习不段提高自身素质。个人的学习笔记全年不得少于2万字。每位干部在坚持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每年写两篇心得体会文章,每篇不得少于1500字。乡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应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两次, 做到有学习计划和总结、有学习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本和辅导资料。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两次以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二、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及时准确的完成各种数据和统计资料的上报,年终要写出个人总结及下年度工作打算。

2、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上班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加强学习;下村前先向分管领导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应的给于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3、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统计一次。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凡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除罚款外,大会通报批评;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者,写出书面检讨,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上报调离或停岗。

4、严格执行“三严禁,四不准”制度。严禁工作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罚款100元外,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一经发现,报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辱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

三、请销假制度

1、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但为照顾部分干部职工家庭生产生活,每月请事假不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30天,超过按旷工处理。在计划生育突击活动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请病假的需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假后交办公室存档。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由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一般干部请假3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 。 超假按旷工论处。产假、婚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执行(产假90天,晚育延长15天,护理假7天,婚假15天,晚婚延长15天)。假满归来后须向准假的领导销假。谎请假的,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给予请假。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现行财会工作规定,熟悉业务,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帐务、报表、资金三对口,坚持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资金运转情况。在财政支出上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要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支票现金管理: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限支付个人工资、补贴、差旅费及百元以内的零星开支;百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使用转帐支票,购物不得携带空白支票。

3、差旅费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借款,应按出差远近、时间长短,核实借款数额,经政府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给。出差返回一月内主动报销票据、结清帐目,逾期不结者,从本人下月工资中扣除,前帐不清,不借新帐。报销标准按县外市内每人每天补助30元,市外每人每天补助50元的标准,其余住宿费、交通费凭票据报销(非食宿自理者,不予报销)。

4、票据的审批:报销票据必须是盖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章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开明单位名称、时间、货物、数量、单价、金额,并盖有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经手人要签名,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乡政府的办公用房、车辆、电话、沙发、电视音响设备、电脑、传真机、桌凳、等各种公用设施均由办公室造册登记,统一管理。未经乡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外借或改做他用,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对于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干部、职工个人使用的单位财产要据实登记。工作变动或调离时,应办理财务清交手续、财物移交清楚后由财会人员出据转移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

6、单位购置物品必须提出计划,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购回后由管理人员验收实物,登记、发放,凭签字报销。

7、单位重要财产的损耗和报废由使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参与审验后,由管理人员注册报销。

五、内务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

(1)车辆由主要领导统一管理、调度,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

(2)车辆维修要事先请示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擅自作主修理,购买零部件,所花费用不予报销。 

(3)司机要爱护车辆,随时检查维修,保持良好车况,服从调配,不误工作。

(4)在保证公务用车的前提下,本单位干部、职工特殊情况的用车,需自己购买燃油。

2、卫生

(1)每位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室、过道、院子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不得随便乱扔果皮、烟头、纸屑。

(2)机关后勤人员要及时打扫办公室、会议室、领导办公室,楼道及厕所、院内卫生,保持机关面貌干净、整洁。

(3)各办公房间及宿舍卫生自行负责,玻璃要定期擦洗。

3、24小时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期间,由办公室负责24小时值班;如遇汛期、放假等特殊时期,专门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六、工作考评制度

1、乡纪委依据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督办要求,对年度、季度和阶段性工作、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所有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督查督办结果定期公布,作为干部奖惩、评优树模、升迁调动的依据。

2、各分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搞好各自分管的工作,按时完成县直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报表、信息、总结等要按时上报,不得推诿撤皮,年终县上考核结果直接计入本人工作考核责任序列。   

3、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必须对村干部严格管理,督促检查,统筹安排本村工作。对于工作不力、作风不实、严重贻误工作,经教育批评后工作没有起色变化的干部,包村领导有权在本村内辞退。乡党委、政府年终严格按照年初工作会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村进行考核。

七、处罚与奖励制度

为保持干部队伍活力,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形成激励竞争机制,结合年终考评,应兑现下列处罚与奖励措施:

1、处罚措施分为谈话诫勉、扣发工资、待岗学习、停职下岗四种。

(1)岗位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又提不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影响工作任务完成者,工作长期滞后,软弱无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党委书记进行谈话诫勉,经三次谈话诫勉,思想没有根本性转变的,由党委会作出决定,按待岗论处。

(2)对县直单位垂直管理的干部,旷工后由乡上领导同其主管单位联系扣发工资。对拒不服从乡上领导管理,影响严重者,除扣发工资、奖金、福利费外,可建议年终目标考核为不合格。

(3)平时工作任务完成差,干部群众反响大的按待岗处理。待岗学习期最短期限为一个月,如本人有所改进,愿意上岗,可写出书面申请,经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上岗。待岗期间每月发给工资总额60%的生活费。

(4)待岗期满,如无较大转变,本人无书面申请,不愿上岗者,建议人事管理部门以停职下岗论处。

八、科级干部管理细则

1、科级干部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分工协作,切实维护乡党委的核心地位。

2.科级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周定期不定期向党委书记综合汇报一次。平时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难以处理的及时与主要领导沟通。

3.科级干部所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经县年终考核,所分管工作不得低于前一年名次,尤其是与、县政府签定的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年终被否决的,对分管领导年终考核给予不称职,问题严重的报组织部,按“不在状态”干部建议进行调整。对科级干部工作中不尽职尽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除追究责任外,同时上报组织部。

九、一般干部管理细则

1.一般干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争创一流的意识。一般干部所分工的工作、所驻村,年终考核不得低于前一年的考核名次,凡考核名次排名全县后三名的,酌情处罚;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给予一定处罚。驻村干部所驻村在年终考核中排名全乡后三位的给予一定处罚。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制度,爱岗敬业,树立主人翁意识。对不遵守各项制度的干部,按照相应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一般干部,按照标准给予表彰奖励。

十、党政办公室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乡党委、乡政府作出的各项决定。坚持为基层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原则,处理好日常工作,上传、下达及时沟通,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负责乡党委、乡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决定、决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3、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阅、起草、打印等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的要求,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不准遗失,不准泄密,归档装订要规范。

4、负责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重要事项要向主要领导及时报告。

5、领导有批示的各类文件,要及时督促办理,催办结束后要向领导汇报落实情况。

6、及时了解掌握各村计划生育、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中心工作情况,收集和报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7、负责上级来人的接待工作,既要节俭,又要热情,接待标准、规模要经主要领导同意。

8、负责节假日的值班工作,按要求出示值班名单,交清责任,做好记录,搞好衔接,确保安全。

9、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给分管领导反馈,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对不合理要求要及时给群众合情合理的做好解释,避免矛盾激化和问题升级。群众来信来访要有记录,有处理结果。

10、负责单位的供水、供电、等各项的协调与管理,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十二、村干部管理细则

(一)学习制度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县的工作思路、路线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准确运用并指导开展工作。

2、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会代训的办法,主要以自学为主,每个干部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每月检查一次,每个干部半年内至少撰写1—2篇心得体会。坚持每月四次集中学习,每个村干部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字,年终由乡党委统一考核,奖优罚劣,与奖励工资挂钩。

3、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运用学习的成绩指导实际工作。带头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致富。

4、加强党的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村干部报酬二次分配制度

1、实行请假和干部工资挂钩制,在工作期间,旷工一天扣本人当日工资,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的10%,病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的5%。

2、考勤由支部书记统一考核签字,如村书记不在时由村主任及村文书双方签字,考勤薄严禁改动,如有改动,一律按旷工论处。

3、考勤坚持每月在全村干部会上公布一次。年终对全年的考勤进行统计公布,按出勤情况兑现村干部报酬。

(三)会议制度

1、开会期间必须关掉手机,遵守会议纪律,坚持到底严禁迟到早退现象。在岗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按缺席一次扣除工资10元,早退一次扣除工资5元,年终从本人奖励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开会期间,严禁大声喧哗、开小会,特别乡上举行大型会议,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尊重各自的人格。

3、开会必须自带笔记本,所有识字人员必须要有会议笔记,乡党委、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的要检查会议笔记,发现参加会议不记笔记者一次罚款20元,年低一次性从本人奖励工资中扣除。

4、此项制度由乡党委分管组织的副书记或指定主持会议的领导组织实施。

(四)工作制度

1、全乡干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工作要实干、汇报要实说,如有弄虚作假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在全乡干部会上书面做检查,第三次进行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

2、必须按照安排部署做好各村的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

3、在工作中必须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处处维护组织形象,要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开拓创新、知难而进,绝不允许在困难面前萎缩或上交矛盾。

4、加强干部之间的团结与协作,严禁非言非语调拨是非,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干、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相互支持、平等待人。

5、实行干部工作目标量化管理,乡党委、政府与各村及驻村干部年初签订各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对照责任书进行考核,兑现奖罚,特别每阶段的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及结合工作中,实行政绩考核和干部工资挂钩,实行实效和完成时间双重目标管理。以党委会决策为依据严格兑现奖罚。

6、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严格在村阵地酗酒、肇事、赌博或播放不健康的影像,如有违反者停职反省一月,并扣除本人当月全额工资。

7、维护党委政府的形象,争做文明市民,严禁利用职权打骂他人,损坏群众利益,如有犯者停职反省三月,并扣发本人三月全额工资。

8、各项工作中,每位干部都要以身作则、锐意进取,特别在集中整治活动中,严禁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个人行为发生,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要从严处理。

(五)奖罚制度

1、对年终综合考评排名前三名的村进行奖励,按绩效发放报酬。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村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及乡组织的其它活动,乡党委将严格考勤,认真建立考核台帐,严肃考核。按照村、村委会主任等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经济、精神文明等工作实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重点对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实行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量化积分制,按分值计发工资。在各村干部考核台帐的基础上,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记分在册,季度汇总,年度通报,全年评定。考核得90分以上的发100%工资,低于一个百分点,减发年工资的1%,扣除部分纳入村集体经济。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参加会议、上报材料、组织参加活动)占10%;阶段中心工作占20%;年终考核重点工作指标等占50%,群众测评占20%。

2、 对因工作滞后,影响全乡总体工作的,对村干部予以相应的处罚,不得评先评优。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人浮于事的现象,密切联系群众,走访农户,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对农村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要及时予以化解,不许随意转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细,造成上访,视情节轻重,给予村干部受相应处罚。

3、 计划生育专干管理细则

(一)日常工作

1、驻村工作。计划生育专干对所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负全责,及时运转各种台帐,入户访视手册。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包括入户随访、村广播、发放宣传品)宣传计生政策、卫生健康知识。

2、统计报表。统计员准时每月参加计生局月例会,负责各种台帐、卡、表、册运转及时,报表数据准确无误。

3、药具工作。药具管-理-员负责药具的领取和发放,发放按计划100%完成。负责汇总各村上报的药具年度计划报表,每月药具使用人数报表,保证各类报表完整。

4、活动室要有本年度活动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5、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6、流动人口。建立管理卡、数字姓名准确无误、宣传到位率90%以上。

7、完成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8、坚持尿检制度。不准发生大月份意外怀孕(3个月以外)、意外出生上报现象。

2、生殖健康档案。建档率100%,记录齐全,育龄妇女查体率70%以上。

3、当年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均达100%,综合避孕率90%以上。

(二)奖惩规定

1、对完成规定的村,年底乡党委、政府召开表彰会,给予先进集体表彰。对村主要领导和专干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同时奖励。

2、对未完成规定的村实行一票否决。村主要干部在年底评定工资时扣去计生工作分。专干按比例扣掉相应工资,工作严重失职的撤销其职务。

3、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个人,在任用干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党员等称号上不予提名,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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