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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人员管理

时间:2022-04-15 22:48:57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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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人员管理

1. 目的 

提高员工整体素质,规范员工日常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2.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 归口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 4. 规定说明 4.1行为准则 

4.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4.1.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4.1.3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商业和业务机密;若公司员工私自将公司机密泄漏,则公司有权立即调岗、辞退。 

4.1.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对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1.5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4.1.6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2工作态度 

4.2.1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勇于面对竞争与挑战。 

4.2.2对待工作,应敬业爱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对自己的工作全面负责。 

4.2.3对待合作,同事间应互相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2.4面对困难,应勇往直前,百折不挠。 

4.2.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获得公司同仁的支持和客户的支持。

4.2.6服从公司领导工作调动与安排。

4.3工作环境 

4.3.1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办公场所、会议室、洽谈室及卫生间的整洁。 

4.3.2吸烟需到指定场所,办公区域及厂区严禁吸烟。如被发现按照公司吸烟安全管理

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3.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3.4保持通道、楼梯口的清洁,不乱扔纸屑、烟头、茶渣。 

4.4.5下班时最后离开的员工应注意关好所在区域的门窗,关闭空调、引水机、电灯等公用设施。

4.4工作纪律 

4.4.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4.4.2员工上班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出厂区,需要得到部门领导同意,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出门证才能出厂,如未有出门证出厂者,给予100元罚款,对于态度恶劣者给予辞退处理。 

4.4.3假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如有特殊安排、客户参观会谈等请事先与综合管理部联络。 

4.4.4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原则上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4.4.5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将公司机密级文档、经营数据、客户信息等重要信息外泄。 

4.4.6在公司食堂、厂区内传播不利国家、政府、公司谣言者,经公司领导教育无效者,给予停职、调岗或辞退处理。

4.4.1礼节、礼貌 

(1)本公司员工必须注意礼节、礼貌。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2)公司员工早晨上班时,第一次见面应互致问候。

(3)进各办公室前应先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 

(4)未经允许不得动用或翻阅别人的电脑文件,笔记本等物(离职人员物品不在其列)。

(5)接听电话时应用礼貌用语:“你好、谢谢、再见”等。 

(6)员工上班时间穿着公司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严禁奇装异服。如未穿工作服进入厂区,罚款20元/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发型,不得留、染怪异发型。男士不得蓄须,留过肩长发。 

(7)公司客户来厂参观,员工要礼貌、文明接待,如带有不满情绪接待客户或向客户展现不满情绪操作,使公司形象受损,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对不予理睬者,进行劝退. (8)员工外出办事时必须仪表端庄、整洁,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4.4.2沟通与投诉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以书面或面谈方式进行意见调查,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3)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将会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予相应的答复。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以直接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投诉。

4.5安全

4.5.1安全用电 

4.5.1.1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增设插座、增加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散热不良的电器设备不应长时间通电。 

4.5.1.2电器故障应谨慎处理,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禁止违章操作。

4.5.2防火 

4.5.2.1不得乱丢烟头纸屑,抽烟必须在指定场所。

4.5.2.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司。 

4.5.2.3发生火灾时,要注意使用防火警报与消防设备,并拔打119报警。

4.5.3防盗 

4.5.3.1本部门人员都应保管好公司和个人的物品,不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如有遗失,由员工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5.3.2下班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须关好门窗,并注意锁门。 

4.5.3.3假日由专人负责值班,非加班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非本公司人员尤其是离职人员不得入内。 

4.5.3.4员工上班离开宿舍确保电源断开、无其他人员留宿、门窗上锁,公司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对于有人员留宿或电源未断开、门窗敞开的宿舍集体给予15元/人/次的处罚。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15-09-06 22:14 | #2楼

 

为规范全体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助理、主办及从事纯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树立公司现代文明形象,培养员工现代文明品质,提高管理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一、仪表仪容规范 

1、按规定要求穿工装、佩戴工号牌。 

2、保持头发整洁,自然大方,不留怪异夸张发型,不染奇色头发,男不留长发,女不披头散发。 

3、保持脸面整洁,男不留胡子,女不化浓妆和奇妆。    

4、不佩戴过多饰物,不使用过浓香水。 

5、保持工装整洁,服饰端庄大方,穿外套工装不敞胸;男士应打领带,穿衬衫、T恤等工装应束于裤、裙之中;按规定可不穿工装时服饰应整洁端庄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和过露服饰。上班不得穿拖鞋和背心。    

二、行为举止规范 

1、根据上班时间提前打卡进入办公室,不迟到,不漏打卡,不代打卡。   

2、进入办公现场,必须在上班前搞好个人卫生,整理好个人物品。 

3、上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周围和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七净二无二整洁(地面净、玻璃净、台椅净、设备净、物件净、门窗净、橱柜净、无杂物乱放、无卫生死角、布置整洁、物品放置整洁)。平时注意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4、坐姿端庄,不明显躺倚,不趴台桌,不坐台桌,脚不高跷。不伸懒腰、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 

5、在工作场所不吹口哨,不哼小调,不唱歌曲。在公司范围内不吸烟。 

6、在工作场所不吃食物,不干私活,不脱岗,不扎堆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对客人打哈欠、打喷嚏,不看文娱书刊,不抱拿取暖物品,不玩电脑游戏等。     7、少打和不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每次不超过3分钟),不长时间接待亲友,且不得影响工作。 

8、除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不得搞棋牌等文娱活动。   

9、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影响工作和形象。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得推诿,如不在本部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与其它部门或人员联系,并作引导。 

11、下班前应收拾好台桌和办公用品,贵重物品应放置在安全处或规定处。    

12、下班离岗前应检查卫生,搞好“三清”工作。 

13、上班参加会议和各种有组织的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14、到营业现场应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一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三、语言规范 

1、不用绰号或单用“喂”、“哎”等称呼、招呼他人。   

2、不说粗言俗语、污言秽语。 

3、接待说普通话的客人(包括顾客)应改用普通话。 

4、第一个接听外线电话,应首先说:“您好,家电城,”第一个接听内线电话,应说:“您好,××部。” 

5、工作相约,敬语在先,事后道谢;打断别人工作应说:“对不起,打扰一下”,征得对方同意后再插入,事毕道谢。 

6、接待客人应自觉敬语招呼,接待结束应敬语相送。    

四、内外部关系处理规范 

1、尊重上级,执行上级的工作指令。与上级有不同意见可以陈述,但不争辩;不能完成或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应向上级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拖延;对上级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可以不执行但应向上级或有关部门作出说明。 

2、同事间应谦恭相让,互敬互尊,出现矛盾及时主动和解。工作中产生矛盾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请求协调。 

3、爱护下级,不辱骂、不训斥、不报复部下;对下级的错误和缺点应及时指出并进行帮助,对下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作考核奖惩。 

4、发现有直接危害公司财产、安全等严重不良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发现上司和同事有其它不良行为应实事求是向上级反映,不得私下扩散。 

5、对待服务对象礼貌和蔼,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服务对象解决困难。如无法解决应作出解释;发表自己意见和解释问题应心平气和,有理讲理,无理不争理。 

6、工作场所不接受他人敬烟。禁烟区内礼貌、及时制止任何人吸烟。对客人的不文明言行应礼貌制止,做到有礼有节。 

7、外出工作应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和对方的规章制度。  

五、道德规范 

1、节约用电、用水、办公物品及各种材料。文明使用和自觉维护各类公物,不私自占有公物,不私自出借公物。 

2、不侮辱、诬告、诬蔑、造谣、中伤他人,不挑拨离间,不在背后非议他人,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揭他人的生理缺陷和个人隐私。 

3、不骂人,不打架,不无理取闹,不搞流氓行为。 

4、不挪用、贪污、盗窃公共财物(包括物品、商品货款、票据等),不私自占有和偷拿他人财物。 

5、不得委托和要求业务部门、柜组和营业员等代销私人商品。 

6、不索要业务关系户的物品、钱财及宴请。接受超过规定价值的馈赠应及时上交。 

7、不欺骗、议论、奚落、刁难、侮辱、打骂顾客和业务关系单位人员。   

8、不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9、不参加有损公司利益的商务活动,上班时间不准炒股。 

10、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利用职权搞个人创收或捞取利益。 

六、考核、奖惩: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全体管理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人员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对违反本规范的管理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和领导,对照《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九九九年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与职工双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管理 

1、凡公司的在职职工,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都应当按本制度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公司对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2、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和市劳动仲裁机构鉴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3、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以下条款:     ①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④劳动纪律; ⑤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     ⑥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⑦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⑧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签订 

①董事会成员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②职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离岗停止工作的:如病休、内退、停薪留职、外借等情况的职工,应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5、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分为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     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进公司的职工,均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并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复、退、转业军人和组织调动除外)。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约定起始的时间和终止的条件,不明确终止期。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期直至职工退休年龄而终止。 距正常退休年龄10年以内并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订 

①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得擅自更改劳动合同书的内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并签订劳动合同更改协议,送市劳动仲裁部门鉴证后生效。 

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职工在医疗期内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不应终止,待上述假期满后执行终止。 

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④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职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⑥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⑧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⑨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法律责任 

①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与职工均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公司有权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管理、奖惩,职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②公司违反本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国家规定及合同条款,给予职工经济赔偿和支付违约金。 

③职工违反本制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条款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若职工培训学习毕业后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五年,则按比例收回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8、劳动争议处理 

①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公司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公司的劳动争议,办事机构设在工会。 

②职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调解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③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填写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执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从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工资管理 

1、公司在工资分配上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公司根据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按国家规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公司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工的工资按《常州家电城有限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3、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连续工龄按国家规定的办法计算。 

4、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工的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期间的待遇,职工患病、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等待遇,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救济金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人事管理 

1、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进本公司的职工,均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复、退、转业军人和组织调动除外)。待试用期满,凭行政管理部的通知,各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应的手续。 

2、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企业各类新进人员工资待遇简明表》执行,起薪日期以劳动局、人事局签章的时间为准。 

3、市内工作调转进入本公司的人员,工资级别以本人工资转移介绍信上的工资等级为准,并参照本公司的起点工资标准确定,起薪日期以其工资转移介绍信上注明的调入单位起薪日期为准。 

4、异地调入本公司的人员,其工资等级参照本公司内同等条件的人员工资水平重新确定,起薪日期同上。 

5、重新就业的人员进入本公司后,工资等级以本人的工资变动情况表为准,起薪日期以劳动局劳动就业管理处鉴证日期为准。 

6、职工通过培训或自学取得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后,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以本人持证到行政管理部登记的日期为准。 

7、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及离开公司时有关手续的办理,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制度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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