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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安全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18 22:17: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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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安全的规章制度

“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医疗在现代医疗成本的比重在不断增加,医疗安全问题,作为科室医科工作的重中之中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全科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个人,做到安全问题经常抓,节假日重点抓,全科人员的安全意思不断提高。为了保证医院及科室内正常工作的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病理安全医疗工作规定细则。

病理科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病理科安全负责人职责

病理科主任为病理科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我科的职工所属岗位的安全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医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本科室的安全。其责任人委托我科室的个人具体分管我科各工作区的安全责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内容

1.科室防范部位,各房间的安全责任人由科主任委托个人分管(见病理科安全岗位责任书),做到防火、防盗、下班后关好门窗,水电、保管好室内的仪器设备及安全工作。

2.配合医院保卫处组织的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防火宣传演练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卫处,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3.设备仪器使用安全到人,易燃易爆物品由专屋、专人负责,尤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科的预备的灭火器材。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我科不发生火灾,火险。

4.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贵重物品放入保险柜,由于专人保管使用。确保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如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应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积极提供线索、保护现场,查破案件。

5.教育职工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个人外出注意自身保护。

6.发生火险,及时报告消防中心,及时扑救,组织疏散。事后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找原因。

7.与病理科所有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8.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将安全责任分解到人。

9.每日安全责任人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0.制定病理科责任及安全预案。

三、科室定期对各环节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及不足之处及时整理。

病理科生物安全制度2015-10-24 23:33 | #2楼

一、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职责

成员:

1.组长:病理科主任; 2.组员:病理科技术组组长、病理科安全员。

职责:

1.对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处理统筹安排。

2.定期检查病理科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进行相关知识及法规的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理练。

3.在发生突发生物安全事件时,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的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

4.安排有关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救治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请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上报上级领导及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二、病理科主任生物安全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

6.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7.制订本科的科研规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验方法。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病理科术组长生物安全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病理科技术工作、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安全工作。

2.参加部分技术工作,并检查科内的技术质量,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3.开展科研,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做好科内各类技术人员的培养提高工作。

4.协助科主任制定科研规划,督促实施。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检测方法。

四、病理技师生物安全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技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临床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五、病理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1.病理科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体检合格后建立健康监测档案,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病理诊断和病理技术方法,能独立进行日常病理诊断和病理技术工作。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在满足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必须是自愿从事相关实验活动,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必要时在生物安全知情书上签字。并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上岗工作。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保洁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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