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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时间:2022-12-29 00:32:40 招标 我要投稿

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兼顾质量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参与投标、采购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由总则、释义、组织机构及职责、招标采购工作准则、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招标采购人员职业规范、奖励与处罚和附则八部分组成。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招标采购人员包括公司招标采购部人员、公司各下属公司招标采购人员及其他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1、招标采购部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必须服从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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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指招标、采购过程中实施招标项目和标段划分、监督与向董事长建议中标候选人的组织机构,是公司及下属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最高管理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由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财务部、设计部、工程部、招标采购部、预算造价部相关领导组成。副总经理担任组长,董事长助理担任副组长,其余为组员。

第七条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各个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及标段划分。

2、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3、负责对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方案和建议作出评审和确定。

4、负责招标采购范围内各项目的评标、安排洽商、向董事长报告中标候选人(不少于三个)的工作。

第八条 招标采购部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最终《招标报告》、《评标报告》和《中标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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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整理和收集招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并归档移交。

3、负责建立和维护供方信息库及其他相关的资源数据库,并按《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方信息库内的供方进行优胜劣汰。

4、负责对物质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信息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5、协助预算造价部完成材料设备相关的询价工作。

第九条、预算造价部职责

1、负责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成本进行总体预算控制。

2、负责招标项目标底文件的编制、参与投标文件中经济标的分析评价。

3、负责会同招标采购部与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洽谈。

4、参与招标项目最终定标的审核汇签。

第十条、 工程部职责

1、负责协助招标采购部完成招标、采购计划的制定。

2、参与工程、设备材料类项目招标采购的全过程 3

3、参与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

4、负责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使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符合项目建设的要求。

第十一条 、设计部职责

1、负责招标范围内各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重大技术事项把关、组织设计交底。

2、负责投标文件中有关设计的技术文件编制。

3、负责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的评审及最终的审核汇签。

第十二条 、法律部职责

1、参与监督开标全过程。

2、完成对招标文件、合同样本及相关文件的法律风险审查,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法律纠纷。

第四章 招标采购工作准则

第十三条、坚持公司利益最大化,遵循招标采购市场规则,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所有工程、设备、材料及服务、咨询等一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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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招标采购项目中必须有标底(成本计划),标底由预算造价部提供,预算造价部分管领导审核。如果没有标底,招标采购部不得进行招标。

第十六条、标段划分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划分确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招标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附有招标清单、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可执行的合同范本。

第十八条、招标形式可采取邀请招标、议标、比价、直接委托的方式,各种招标方式适用范围如下:

1、邀请招标:主体建安工程,以及预估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单项工程,预估费用30万以上的单次材料采购。

2、议标:垄断行业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专利技术的工程项目。

3、比价:预估费用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各类单项工程;预估费用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10万以上的单次材料采购。

4、直接委托:预估费用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及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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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各招标方式的竞争入围单位的数量要求及前提要求:

1、邀请招标:应有五家及以上的入围单位,有编制好的标底(无标底项目预算造价部需提供参考对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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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标:数量不限制,但是必须有行业摸底价格。

3、比价:应有三家及以上的入围单位,有编制好的标底价(无标底项目预算造价部需提供参考对比价格)。

4、直接委托:数量不限制,但是必须有市场调查价格报告。

第二十条、保密原则:所有参与招标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对投标单位名单、评标过程中各种文件内容、商务报价情况、标底和影响中标的公司相关政策必须严格保密。

第二十一条、回避原则

招标采购部对入围名单的每一入围单位都应标明来源和推荐人,对自己的推荐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审时,推荐人应回避。

第五章 招标采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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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编制项目招标采购计划。在开发项目方案确定后,招标采购部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项目和标段进行划分。

第二十三条、单项招标采购项目申请。需求部门根据进度要求,向招标采购部提出招标采购申请文件(技术要求、图纸、进场时间等),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招标采购申请应明确图纸、合同样本、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报价要求、工期、付款、商务要求等,并明确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要求(包括资质、信誉、经验

等)。招标采购申请需求部门应提前45天申报。预算成本部应提前编制好标底文件。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会签程序 执行。

第二十五条、投标单位信息来源。

1、公司鼓励各部门及公司员工推荐了解的优秀的供应方进入供方候选人,要求信息来源不少于三个(含)部门,由招标采购部汇总,并标明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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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公司已有合作,且项目后评价得分合格的供应商,可直接入围。已合作完,时间间隔一年以上的,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评估后,确定是否重新考察。

3、不满足入围条件,但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供应方,经董事长批准,方可参与投标。

第二十六条、供方投标资格审核。由招标采购部牵头组织工程部、预算成本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对拟邀请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核内容包括资质等级、资历信誉、工程经验、实际施工能力、供应能力、资金实力等各方面内容,由招标采购部最后撰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在实地考察基础上,最终确定不少于6家单位入围。

第二十七条、发标。由招标采购部向所确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正式招标文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统一办理标书领取手续(投标单位须缴纳标书购买费和标书中规定的保证金),并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答疑交底(严禁同时组织投标人进行此工作,应分头进行)。 第二十八条、招标答疑。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由招标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招标答疑,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必须是书面形式,招标采购部以书面形式对各投标人所提疑问进行统一回复,同时做好答疑记录。 8

第二十九条、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密封完好并盖上公章的投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或不符合投标规定,招标采购部有权拒收。招标采购部对收到的标书应妥善保管,在开标前不能私自开启。

第三十条、开标。开标由招标采购部组织成本部、法律部共同参与,人数不能少于3人。开标后由招标采购部认真填写《集中开标记录》,参加人员在《集中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采购部分类备案,最终形成开标记录台账。

第三十一条、评标及商务洽谈。

1、招标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原则是先评审技术标,后评经济标,如技术标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经济标不再评审。

2、技术标评审:由招标采购部召集工程部、设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相关领导进行技术评审。

3、经济标评审:由招标采购部召集预算成本部,并邀请主管领导对经济标进行评审。如果所有报价都超成本指标,须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对成本目标再评审,确定是否调整方案或调整成本指标,同时对是否围标也要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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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技术、经济标评审的基础上,招标采购部组织成本部相关人员与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洽谈。洽谈方式可以采用逐级或联合会谈的方式进行,对存在问题要求全面正式的澄清,对报价再进行竞争。商务洽谈可以进行多次。 第三十二条、定标。招标采购部在完成上述招标程序后填写《招标议事过程资料》报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经评审排序后,向董事长提报不少于三家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全部招投标文件也汇总提报,由董事长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第三十三条、中标通知书。招标采购部根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董事长做出的中标决定起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应明确中标单位、承包方式、中标金额、承包范围、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经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审核确认后发出,同时通知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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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合同洽谈及合同签订。

1、招标采购部组织工程部、预算成本部、法律部依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范本,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的审批要严格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执行。

2、招标采购部在签订合同前应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招标采购部会同工程部、预算造价部及相关部门对中标单位进行跟踪评价,建立供方资源库,并进行优胜劣汰。

第三十五条、甲方认质认价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甲方认质认价设备及材料,由招标采购部和预算成本部共同确 实性) 招标采购部、预算成本部(审核价格) 董事长助理 副总经理(总价在30万元以上应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六章 招标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六条、招标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七条、招标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同意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八条、招标采购人员只有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知晓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奖励。下列情况,将对部门和个人进行500-5000元奖励,具体实施按相关制度执行:

1、提出合理化方案、措施或提出重大问题,给公司节省资金或杜绝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勤恳工作,处处为公司着想,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树立为全公司模范榜样的部门和个人。

3、其它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作出巨大贡献的行为。 第四十条、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与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1000-5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2017-01-16 12:03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 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 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 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 组织实施

集团文件

第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 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 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 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 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 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 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 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商务洽谈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前三名合格供应商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五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采购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六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 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七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采购部门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八章 监察与处罚

第十八条 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审计监察部门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将责令其改正或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负责招标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物资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集团采购部

2015年12月12日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2017-01-16 12:02 | #3楼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 (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1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 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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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开标、评标、中标

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2、评标小组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5、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负责人应当必须将中标结果制备成评标报告,附合同,按照《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报批。

6、一次招标未能确定的,可实行多轮招标。

五、投标规定和罚则

1、投标规定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书;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各种资质证书和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3、罚则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包括履行推荐、评标、谈判、定标、监督工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依本制度规定应-招标、谈判、询价而未进行的,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的;

(2)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方透露招标、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项目启动后定标前不得与任何投标方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进行与本投标有关的代理等活动时,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应采取职务分离制度。

4、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以下处理:

(1)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处分;

(2)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或三年内禁止参与公司招标活动。

(3)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补偿公司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责任。

5、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经公司总部核实通报后,五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公司范围内的任何采购工作;

6、凡违反采购工作纪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未向招标组(副)组长请假、且批准,而未参加招标会的组员单位,每次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凡招标会中消极充数者,罚本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部门负责人与参与人为同一人者,按100元罚);本处罚由招标组(副)组长和召集人共同签署罚款通知后,交由总公司监察组执行。

六、附则

1、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本制度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3、公司此前发布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名词解释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当遇重大项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采用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当供应商资质相当、市场价格稳定、技术水平成熟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如常规性生产材料、配件、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等。

3、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供应商资质参差不齐、市场行情波动大、资源紧缺的采购项目;

(2)缺乏市场竞争,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甚至需要对方提供技术方案的项目;

(4)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5)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需要供应商多次报价,或者可能进行反复谈判的项目。

4、定点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某家确定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资源来源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添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客户指定供应商的;

5、询价方式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能够提供相似质量和服务的物资,要求被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限时报价,从报价单中经过评审选出方案合理、价格最

优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的一种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指定品牌、现货货源充足、市场成熟、供应商稳定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如化玻、钢材、标准件、小电器等采购。

6、零星采购,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等可以采用零星采购方式。

7、对于定期采购的原材料,原则上每次采购都需要补充新的供应商,经常不中标的供应商则不连续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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