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管理规定

时间:2022-10-26 16:55:53 海玲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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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管理规定

  大家都知道的,噪音是件特别扰人的事情,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噪声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噪声管理规定

  一、目的加强噪声的控制管理,减少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管理处在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噪声治理工作的监督。

  2、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范围内的噪声控制管理。

  四、管理规定

  1、管理处存在的主要噪声源:--- 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发电机、空调、厨房设备等。--- 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 其它。

  2、噪声的控制措施

  2.1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1)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2)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3)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脂),更换易损件,紧固各个零部件等工作。

  4)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循检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5)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

  3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2)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声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3)检查车辆、机械设备的状态时,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4)加强车辆、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5)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

  6)做好道路养护工作,提高路面质量,在相关路段设置隔音屏障。

  4、工程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

  1)、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符合国家规定的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2)、施工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尽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5、对其它类噪音的控制措施

  1)、在使用音响设备时,应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办公室区域内大声喧哗。

  2)、在办公室区域内,尽量减少各种办公设备的工作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3)、加强门窗的密封性,做到随时关闭门窗,将工作人员与噪声源隔离开。

  6、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应注意改进工艺流程及工作程序,减少各种设备因长时间运转所产生的噪声。

  7、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购置新的车辆及设备时,应进行评价,其噪声排放标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及车辆,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五、接受者的防护

  1.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适当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2、安排工作时,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噪音 (基础含义)

  ① 音高和音强变化混乱、听起来不谐和的声音。是由发音体不规则的振动产生的(区别于【乐音】),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

  ② 同【噪声】:在一定环境中不应有而有的声音。泛指嘈杂、刺耳的声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车辆鸣笛、工业噪音、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

  噪音流动场所

  流场所产生流动所产生的气动噪音,乱流、喷射流、气蚀、气切、涡流等现象。当空气中以高速流经导管或金属表面时,一般空气在导管中流动碰到阻碍产生乱流或大而急速的压力改变均会有噪音的产生。

  环境噪声一般环境噪音大多来自随机的噪音源,例如急驰而过的车辆、飞机的鸣笛、人们的喧闹、以及周围各式各样的噪音来源。

  燃烧产生在燃烧过程中可能发生爆炸、排气、以及燃烧时上升气流影响周围空气的扰动,这些现象均会伴随噪音的产生。例如引擎、锅炉、熔炼炉、涡轮机等这一类的燃烧设备均会产生这一类的噪音。

  其他噪声在日常生活中,诸如室内各项家庭用具均会发生声音,如冷气机、音响、抽油烟机、电视、空调设备,均为噪音源,另外;如学校、商场、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亦可视为噪音产生的场所。

  噪声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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