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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汇报

时间:2022-11-19 04:31:37 情况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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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人大代表:

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汇报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作为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区房产分局的主要职能是:①负责宣传贯彻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②负责本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年检;③负责本区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成立的资质初审;④负责指导本区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⑤负责调处物业服务纠纷。

经过多年发展,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全区商品住宅小区总量已达120多个,已有90多个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本区进行服务,服务对象从单一的商品住宅小区发展到宾馆、商业、办公区等各类物业,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养护、小区环境保洁、安全维护、绿化管养、生活服务、物业中介等配套服务。全区物业服务行业涌现出和力达物业、星辉物业、润和物业等一批管理规范、服务周到、效益良好的知名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正逐步由单一型低档次向多元化高档次迈进。自2003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以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区房产分局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努力做好我区 1

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获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2017至2017连续两年荣获“岳阳市物业管理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明确责任

区房产分局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议程。专门成立了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股,安排了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并在业务线人员紧张、经费不足的情况下,调配4名职工到综合管理股,并节省开支,挤出办公经费,给综合管理股添置了五个档案柜、一个保险柜、一台电脑、配备一台车、两间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公共事业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我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完善。

二、狠抓学习和宣传培训

以学习宣传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办法)为先导,努力提高全区物业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努力提高市民的知法程度和守法意识,在全区范围内积极营造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强化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政策业务水平。让物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政策是正确贯彻执行条例的前提。为此,一是加强了学习培训。在国务院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时,区房产局均组织相关物业管 2

理人员参加了全市培训,系统学习物管条例相关条款内容。二是加强调研探讨。三年多来,由区房产局出面多次邀请市物业办专家上门进行政策指导,就实践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和工作难点加强探讨和指导,不断提升行业管理和指导水平。2017年,为开拓视野,学习先进管理服务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组织物管负责人前往邵阳参加了湖南省物业管理研讨会,取各地物管之长,补己之短,收到非常大的成效。

2.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发挥优势做好重点群体的政策宣传。区房产局发挥熟悉政策优势,把握时机做好社区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街道和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老总等重点群体的政策宣传解释,争取工作的更大理解支持,赢得工作主动权。二是做好上门宣传指导工作。区房产局作为区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辖区各物管企业、各街道及小区,经常采取主动上门、应邀上门的方式,开展贴近式服务,主动做好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尤其是在调处物管纠纷矛盾、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与改选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宣传和指导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整治问题小区。

由于历史遗留、物业弃管、业主拒交服务费等多方面原因,我区尚有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着服务不到位,小区 3

内公用设施损坏严重,个别小区甚至发生弃管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意见很大,经常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彻底解决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区房产分局对问题小区的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问题小区进行调研,听取业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市局物业办,并协同市局物业办进行全面整顿,先后对“花板湖小区”、“宏安楼”、“汇龙府”等多家问题较为严重,民生影响较大的小区进行了整治。 其中 “花板湖小区”,有19栋住宅,400多户业主,属于一个中型小区,该小区由多个单位组成,人员较为复杂,部分业主物业管理意识淡薄拖欠物业服务费用和电费累计达3万多元,令物业服务单位难以保证服务质量,问题积攒多年,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先后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解除了物业服务合同,而最后接手的康大物业也因欠费问题与小区业主也纠纷不断,并出现了小区被断电断水的情况。引起新闻媒体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彻底解决小区遗留问题,区房产分局协同市局物业办对该小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并对矛盾双方分别做工作,使双方形成共识,矛盾得以解决,得到了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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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的“宏安楼”小区,由于负责管理的康美物业在安保、收费等方面出现问题,并且为节约成本自行搞水改,使小区业主先后7户被盗,水改没多久就出现漏水情况、交的 4

水费押金也不退等情况,导致业主怨声载道,集体联名上访。区房产分局接访后,组织专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多次召集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共同协商,最终把问题一一解决。

“汇龙府”小区是由于开发商交房后,业主发现消防设备形成虚设,小区公共区域被某门面安装空调占用、小区管线零乱、卫生脏乱,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情况,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业主多次到各相关部门上访,区房产分局协同市局物业办到小区了解情况并取证后,责令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整改,并先后多次了解整改施工进展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整改质量。

经过区房产分局艰苦细致的工作,多个问题小区整改工作收到较好效果。小区业主的居住环境得到很大提高,广大业主给予高度赞誉和好评。

四、积极开展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工作。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能否发挥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对行业健康发展启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广大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参与意识,实现业主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负责”的工作目标,一直以来,区房产局在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产生、改选和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等活动中,坚持主动介入,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并对组建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精心指导,并严格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合规。近三年,共指导“白杨苑”、“景湖湾”“水 5

榭花都”等20多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对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及时登记备案,指导其有效开展工作。

五、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纠纷

物业管理牵涉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之间常会产生矛盾与纠纷,针对物管纠纷矛盾多发,区房产分局协同市局物业办经常走访各物管小区,发现纠纷苗头,及时现场调处,并变事后的被动调处为主动及时介入处理,平息了大量物管纠纷矛盾,有效减少了投诉,维护了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几年来,区房产局共接受投诉六十余起,会同相关街道、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了“滨水新境界加收水电损耗”、“泰和物业欠费停水电”等一批具有典型性、社会影响较大的业主与开发商以及物管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处理了“天伦城”小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有效控制了矛盾激化,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全面落实部署物业“五创提质”工作。

按照、市政府“五创提质”工作部署,区房产分局配合市物业办在全区开展物业“五创提质”活动。全区100多个物业小区,为了克服人手不够的问题,区房产分局将全区100多个物业小区按巴陵中路和迎宾路分成四个片区,组织全体职工分成四个组,每个组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连续利用多个休息日展开突击检查,对各物业服务单位小区环境

卫生、庭院亮化、绿化、公开收费等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使我区物业在“五创提质”工作在一系列检查中始终保持前列。

七、加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力度,确保资质合格度。 物业企业的资质是否能按照规定条件审查,直接关系到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也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命力。在这方面,区房产分局严格坚持标准,把握原则,把好资质审批关,并能长年深入到企业进行审查、指导、监督,使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水平基本符合国家、省要求的标准。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回顾几年多来物管工作,总体感到我区物业管理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但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还处在不断发展完善阶段,尚需不断探索加强物管力量和举措,及时化解深层次问题,树立新理念,寻找新方法,开辟新途径。

一是物业管理费标准偏低,收取不能足额,部分物管企业难以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管理服务。由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本身偏低,加上部分业主因现实困难、缴费意识淡漠等主客观原因,常拒交物管费,收缴率普遍低下,导致部分物管企业难以按合同约定提供管理服务,不得不采取降低服务标准的方式,而物管企业是市场经营主体,自负盈亏,政府部门又不能用行政手段过多干预。

二是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矛盾突出,投诉多发。少数业主只要求服务,不履行应尽义务,加上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内容认识模糊不清,也有部分物管企业存在侵权行为和降低服务标准现象,导致投诉多发。

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乏力。多数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兼职,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不作为现象较为严重;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对物业公司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方面以及对广大业主的沟通联系能力都需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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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规划建设行为给后续物业管理留下诸多潜在隐患。主要是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不全、不合理。

解决上述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加强宣传,加强管理,逐步完善。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物管政策的社会宣传,一方面教育引导广大业主依法监督物业管理、主动履行缴费义务,既维护好自身权益,又考虑到物管企业生存问题;另一方面教育物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树立品牌意识和业主至上思想,同时教育引导业主委员会积极正确履行职责。

2.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全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各部门、街道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局面。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

制,共同商议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对违规管理行为的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尤其是在包括拆除小区违建的综合整治方面,要加强执法,增强工作合力。

3.进一步完善物管矛盾快速反应调处工作机制,主动介入,加大力度,加快调处。增强预见性,及时发现苗头,消除隐患。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明确处理责任,加大对违规管理行为和投诉的查处力度,尤其要主动介入物管矛盾纠纷的调处。

4.进一步探索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重点探索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社区党建、社委会、业委会、物管企业“四位一体”作用。创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手合作的和-谐社区共建新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共赢。

建议:推行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的新机制,把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组织的具体职责,理顺各方的关系。1要实行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各社区居委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门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物业公司的年审需社区 的意见。居委会以小区最大业主的身份参选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副主任可担任业委会主任,使我区的物业管理形成“下

有管理协调,上有督察指导”的自上而下的联动机制。2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应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一是财政应每年给予社区居委会一定的物业管理办公经费。二是针对目前业委会工作无人肯管的情况,应给予小区业委会主任和委员适当的报酬,以肯定他们的工作和鼓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安排业委会有一定的办公场所和适当的办公经费。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建宁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2017-03-23 20:05 | #2楼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县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县城人口迅速增加,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在我县城区规划面积中新建有万安、青云岭、景秀花园、福城、江源水都、青山南苑等小区。在已入住的以上这些居民小区中,物业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即:物业公司管理的有江源水都居民小区;开发商兼顾物业的有福城居民小区;业主自己管理的有景秀花园、万安2个居民小区;青山南苑、青云岭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业主也无自治管理。以上小区都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现在我县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主要由县规划建设局房管所管理,濉城镇下属社区居委会协助管理,可以说目前我县居民的小区物业管理尚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居民生活的要求,产生的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物业管理运行很不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一是对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不够、认识不足,监管制度和具体细则还没有建立起来;二是物业管理工作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和对应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不够分明;三是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责任不明确。

(二)前期规划建设遗留问题多,实行物业管理条件不足,业主对现状不满意。一是一些早期开发的小区缺乏整体规划,同一小区多家开发或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出现交叉或空缺现象;二是有的小区没有按规划要求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套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及其它共用设施;三是有的小区在交工验收后,存在绿地改作他用、房屋质量差、资料不全等问题,引发业主不满。四是许多小区为开放式,一楼为商铺、餐饮店等各类人员进出频繁,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三)物业管理服务滞后,不适应小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在我县现有的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不能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

(四)旧住宅小区公共基础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目前,我县尚有许多旧宅小区和散居区,这些旧住宅小区建设年代早,房屋质量差、配套设施不完善,产权多样化,缺少维修改造资金,小区的保洁目前基本由共建单位和社区勉强维持,而小区绿化、路面维护、下水入网、垃圾清运等问题较多,居民-意见很大。

(五)物业收费难,影响了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一些小区业主仍习惯于享受过去的政府福利性服务,有偿服务意识淡薄。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期望值较高,如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拒交物业管理费,以致次年其他业主学样,也拒交,直接拖垮物业公司,导致物业公司难以继续,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三、几点建议

结合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和

推动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部门职责,及时制定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一是要建立县、镇(社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格局;二是县政府要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在小区物业管理中,从前期的设计、建设、验收到业主的入住使用、投诉受理等具体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对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进行公示公开等具体事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下发执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小区居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都能了解物业管理法规,自觉履行职责。要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增强业主维权意识、自治意识、有偿服务意识,组建业主委员会,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并完善、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度和章程,使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把好规划建设关,为后期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政府要督促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小区开发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重点对设计审查、建设监督、竣工验收等具体环节进行把关,确保达标。尽量建成一个大的小区避免建成多个住户分散的居住小区出现,建成封闭式,各

楼一层不设各单独商铺,建统一规范商场。要规范开发商建设行为,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对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要求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小区公用设施不配套的、工程质量低劣的,应及时纠正促其整改,切实保证小区物业配套设施的同步到位,为实施物业管理奠定必要的基础。

(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构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互动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牵头聘请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同时加强引导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和方式,增强收费透明度,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优质的服务争取业主的支持、增强业主的主动缴费意识。政府可通过设立物业补助基金等适当方式对特困户及丧失劳动力的困难户进行补助。社区(居委会)要及时联系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小区的管理工作,为小区业主提供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旧小区的改造步伐。一是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摸清旧小区楼房栋数、面积、户数和原产权单位底数以及存在问题等,为下一步改造工作做好准备;二是政府应对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欠帐较多,又无维修资金来源的小区,按照轻重缓急,列入计划,逐年改造,而后交由物业公司或所在社区接管,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旧小区的环境改造、物业管理问题。

(六)加强物业监管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的监

管体系。一是建议成立物业管理站(或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投入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可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办法,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二是建立基层投诉受理机制,如在主管部门或濉城镇(社区)设立投诉中心,受理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行为的投诉;三是政府适时启动责任追究制,对于在物业管理中不积极履职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通过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物业管理网络,努力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管理,形成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理顺维修基金的使用渠道。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理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机制,让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使用公开透明,使维修基金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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