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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2-04-12 21:18:49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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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医院管理 机制,加强医院管理 ,增强医院执行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除医院临床、护理、医技及其它效益科室外,医院行政管理干部、员工 及其他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考核 原则

(一)客观考评原则。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意断妄测。

(二)公正考评原则。考核者不能被个人情感支配,应公正评价被考核者。

(三)单头考评原则。对各级员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实施。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 绩效 考核实行月扣分制,每位被考核人员每月基础分为100分,月末根据当月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执行力、劳动纪律及品质素养等方面的表现,结合评分标准评定当月得分,得分与当月奖金挂勾。

第五条 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见下表:

第六条 扣分标准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考核者

(一)院委会:负责院领导及特殊事件的考核工作。

(二)院领导:负责部门主任及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并监督所有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工作;

(三)部门主任、负责人:负责客观公正的考核本部门员工,积极有效的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 考核组分工

医技护理考核组:汪接兵、董全昌、张跃辉负责医疗、护理、医技等临床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

行政后勤考核组:汪接兵、王晓玲、张昌琳、张跃辉负责办公室、人事 、财务、总务、安全等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

第九条 考核方法

(一)考核者评分和被考核人自评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一般情况下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各部门工作情况,被考核人陪同,对偏差予以调整,月底汇总评分,力求客观准确。

(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定期:行政后勤考核组每周四进行,医技护理考核组每周五进行(遇节假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不定期:考核组成员、部门领导不定期巡查医院或职责范围内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人改正,并视情况扣分,记入月底考评。

第十条 新进及调、离职人员的考核

(一)新进员工入职试用 期不作考核,亦不发奖金,转正后按当月转正后天数比例计算奖金比例,并参加考核。

(二)调职员工在调职当月不作考核, 奖金按医院其它有关规定

发放。

(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不予考核,也不计发绩效奖。

第十一条 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核人员将本部门评分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第十二条 院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考核评分情况,予以调查审核,并将审核反馈情况记录在案,汇总后,上报院长审批,院长签字审定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 财务科根据评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比例,与考核月下月底前核算发放完毕。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十四条 考核每月根据《扣分标准》评出每位被考核人员分数,以百分制计算,对照等级标准,得分为一级、二级发全额奖金,三级发80%奖金,四级发60%奖金,五级扣除全部奖金。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扣发奖金列入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帐户,对先进、优秀人员实施奖励。

第十六条 被考核人员年度内有三个月考核分为五级者,年终奖扣除,并予以撤职或辞退 处理。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分为四级者,予以调换工作、降薪处理。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职责

履行”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撤职、调换工作处理,并降薪处理。

第十九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在“工作执行力”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二十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劳动纪律”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扣除年终奖50%。

第二十一条 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在“品质素养”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每月汇总后交人事科备案,由人事科按月份和部门整理归档,以供年底评优参考。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人为的不公正情况,医院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以上处分,并对考核结果重新界定。

第二十四条 绩效考核办法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和修改,经院委会讨论审定后执行。

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2015-07-29 10:58 | #2楼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为杠杆,完善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劳绩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 ,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劳有所得、优有所奖、劣有所罚”的原则。充分体现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工作责任心,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实行公开,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3. 尊重规律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 、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学校正式后勤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1.师德行风。(20分)

2.履职情况。(30分)

3.正常出勤。(20分)

4.工作实绩。(30分)

五、考核标准

1.师德行风(20分)

主要考核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 》、遵守神农架区教育局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考核职工执行规范和爱岗敬业的情况。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分:

(1)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2)对学生态度蛮横,侮辱 、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分。

(3)利用工作关系,推销物品,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1分;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上班时间打牌、打麻将,发现一次扣2分。第二次则扣4分,依次类推。凡受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处,绩效考核直接定为0分。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影响,发现一次扣2分;

(6)工作时间的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1分,酗酒每次扣2分。

(7)违背师德行风准则,严重损坏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

(8)蓄意损害公私财物或因监管不力造成学校财物流失的,出现一次扣1分。

(9)同志之间和睦相处,无端制造矛盾争吵、打架,发现一次扣2分。

2.履职情况(30)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不到位或严重拖延,每发生一次扣当事人1分。

(2)食堂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穿戴工作衣帽,衣着整洁,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穿戴扣1分。

(3)服从分工,完成领导布置的突击性工作,无故不参加,出现一次扣1分。

(4)各类值班需按时进岗并自始至终,凡不到岗或脱岗每次扣2分。

(5)工作不力或渎职,造成后果扣2分;如严重损坏学校声誉,则扣4分。

(6)学校卫生检查,发现不打扫或打扫不合格,有一次扣责任人1分。

(7)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照章操作,严格加工流程,严把食品卫生关,保证按时开饭。如工作失误,造成开饭延迟或存在严重饭菜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1-2分。

(8)严格执行《木鱼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办法》,无故不参加采购轮值、购买不合格物品、货到不验质验量、食品不按规定留样、公布不及时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如接受上级卫生和教育部门检查,收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视情节轻重每次扣责任人扣1-2分。

(9)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轮值期间要坚持24小时在班,脱岗1次,扣1分。

(10)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如出现校外人员擅自进校寻衅滋事,一次扣2分。

(11)水电工,要严格工作规范,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人为造成长时间停电,有一次扣1分。

(12)宿舍管理人员要尽职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经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存在明显工作失误的,每次扣1-2分。

(13)财会人员要严格财务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凡发现坐收坐支、大额现金支付、入帐不批报、收入不入帐、公-款私自外借等,每发现一起扣3分。

(14)卫生防疫人员因工作失职受到教育局主管部门批评的,每次扣1-2分。

3.出勤情况(20分)

(1)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一般不得请事假。若因特殊情况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按学校规定,正常按时签到,不签或代签到每次扣0.5分。

(3)除公假、产假、婚假和嫡系亲戚去世的丧假外,事假超2天每天扣2分;因重大疾病不能坚持上班,须离岗医治或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批准,不批准每天扣1分,一般因病请假,超3天,每天扣2分。

(4)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职,每天扣2分。

(5)按时进岗,如遇迟到、早退、溜班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在工作时间,干个人私事,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工作期间须坚守工作岗位,凡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

(1)爱岗敬业,自觉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不高则相应扣分。需按时按序完成的任务,凡拖延一天扣1分。

(2)领导或上级检查工作时,如发现本职工作未完成,发现一次,则扣1分。

(3)缺乏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差,师生反响较大,每一次扣1分。

(4)工作不尽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学校严重经济损失,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每一例扣2分。

(5)因自身原因,如出现食物中毒、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考核0分。

(6)服务性工作受到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奖励,直接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分别加3、2和1分。

六、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对应关系:个人应得绩效工资=全校绩效考核保底基数x个人考核百分比x工作量权重系数+个人应得奖励绩效工资。

1、把林区财政下发的人均教师绩效工资30%的经费中的80%作为绩效工资考核保底基数。考核百分比乘以绩效工资考核保底基数,即为个人应得的基本绩效工资额度。

2、工作量权重系数:由于后勤岗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工作艰苦程度存在差别,为了公平,根据不同岗位设定相应的工作岗位权重系数。具体如下:保洁员的工作岗位权重系数为0.9;宿舍管-理-员的工作岗位权重系数为1.0;门卫工作岗位的权重系数为0.95;水、电、校产维修及校园 绿化、消毒工作岗位权重系数为1.0,食堂工作岗位的权重系数为1.1.

3、奖励绩效工资:

(1)师德行风奖:100元。师德行风考核为满分奖励100元,师德行风考核满分为20分,每1分对应5.00元。

(2)全勤奖:凡一学年无病事假,出满勤,给予出勤奖每月10.00元,共计100元。如有病事假,扣除当月的出勤奖(病假扣5.00元;事假扣10.00元)(直系亲属的婚、丧假不扣)

(3)加班补助:依照一线教师的超课时津贴标准,对岗位职责之外的加班工作,发放加班补助。加班工作量按小时估算,每一小时对应一课时。加班工作量的估算由加班人会同后勤管理人员协商评估。

(4)安全奖:50元。所承担的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奖励50元,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则不享有此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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